热点:食品禁标“零添加”保障客户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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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场监督总局对外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或未采用的物质,食品标识不得强调“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文字不含有或不采用的记述副本。
【短评】近年来,更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司通过在自己的外包装上加上“零添加”“无添加”等文字,得到了客户的信赖和青睐。 但是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食品生产经营公司有点聪明。 根据很多客户的理解,食品中“零添加”“无添加”意味着食品中不含添加剂,意味着食品更安全健康。 但是,实际上很多食品之所以长时间残留不变质,是因为采用了食品添加剂。 如果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法适量,只要在安全范围内,就不会危害食用者的健康。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公司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无添加”“零添加”,不仅可以规范和约束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行为,还可以充分满足客户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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