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公益 >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22阅读:

本篇文章2954字,读完约7分钟

根据《荀子礼论》,“人生有欲,有欲,得不到,求不到。 求没有测量边界,就不能不争。 ”清代崔述在《无闻集诉讼论》中也说:“自生人民以来就没有诉讼了。 诉讼也是,事情的发展势在必行,人情的断绝是不可避免的,所以饮食一定有诉讼。 ”。 人与人之间欲望的冲突不能引起诉讼是古代智者对诉讼的客观评价。 诉讼是不可避免的,孔子说:“听诉讼,我还是人。 一定要创造没有诉讼的和平”,“没有诉讼”是对历代治国理政者的追求。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无诉讼”理念的内涵

孔子提出的“无诉讼”不是指不解决或拒绝诉讼,而是指要求诉讼人公平公正地解决,从情理上告诉当事人,根本处理纠纷,避免当事人提起诉讼。 君子开始工作。 ”。 诉讼是不可避免的,君子在工作前必须深思熟虑,从一开始就有必要去除引起诉讼的因素。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无诉讼”包括两个方面的副本。

第一,公平公正地解决案件。 听诉讼者对诉讼案件要持谨慎态度。 因为案件合适,如果明确是非曲直,真诚服从当事人的心,诉讼就会自然消除。 正如崔先生所说,“必然圣人所谓的‘不提起诉讼’者,曲者知道那首曲子,但不敢与直人诉讼,非直人以诉讼为耻,也不敢与曲者诉讼。 即使无情,如果把诉讼定为罪,尽最大努力避免它,我试图使人们德化,是一条大混乱的路。 ”。 解决案件是为了防止隐瞒任何真相的人以狡猾的口才获胜,应该给人们道德的教训,让人们的心害怕法律而服从,从而达到“无诉讼”。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第二,“无诉讼”的关键不是民众对诉讼的态度,而是倾听诉讼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西周穆王对诸侯国君和官员说:“今天是相民,作在下面。 明清单辞,民乱,不能无差别地听监狱二辞,无或私家在监狱二辞”。 上天帮助人们,官员照顾上天的意思,不要公正地听双方诉讼,贪图私利。 只有听讼者做“正直”,在审判中实现公正无私,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纷争,人们不需要提起诉讼。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出于“无诉讼”的理念边缘

孔子提出“无案例”时,处于礼崩乐坏时代,诸侯之间发生纷争,战争不断,贵族之间的“田诉讼”真的不断,有些贵族为了胜诉收购审判者,甚至不惜在诉讼中流血。 在这种情况下,孔子力提倡“无案例”,目的是维持君臣、父子的礼法秩序。 我认为,结合后世医师学士对“无诉讼”的解释和疏远,孔子提出“无诉讼”理念的理由如下。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首先,诉讼是道德堕落的结果,是不吉利,甚至凶兆的表现。 《易经诉讼八卦》:“诉讼、美孚、全ti、中吉、末凶”“易传象传上诉讼”:“永远不要做事,诉讼不能长久……在诉讼中穿衣服,也不足以令人敬佩。 ’如果案件的处理需要通过诉讼的话,比较严重,与人争夺诉讼不要太久。 决不能让步。 另外,不管结果如何,不吉利,打赢官司也值得骄傲、尊敬。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无案例”的理念也体现在文学作品中,清代李汝珍的长篇小说《镜花缘》中是这样写的。 “少年说,打官司,你各种强横,万种机巧,长期以来,终究对自己不利。 所以《易经》说“诉讼最终很凶恶”。 社会明确了这个义,就不能一步一步地变得美俗,争有无诉讼! ”。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其次,以诉讼为耻、讨厌诉讼、廉价诉讼等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共有的心理。 南宋诗人陆游说:“争夺诉讼实际上是入口的耻辱,入口的耻辱。” 明人吕介儒指出:“两句话诉讼……大大损害了阴影。” ”。 明人王士晋坦率地列举了不应该诉讼的理由。 “诉讼有害无益:要牵连,要奔走。 开了机关,又做坏心术。 ”。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清康熙重臣刘兆麒给平民写的告示说:“尔民受不了一朝,无视后患,经常感到有点生气,鼠雀有点讨厌,动不动就发表言论,竟然不知道对,本身不是自己的。 如果遇到清正官,听得很清楚,虽然不在伤害和身体的家里,但必然在追狱警的痛苦。 某种不肖有司……无论情理长短,都把金钱看作是曲直……所以,小民打官司也没有尽到家。 嗟乡愚为什么是平安无事的身体,乐意为贪欲蟹咀嚼? ”这个告示的目的是劝老百姓不要提起诉讼,诉讼意味着花费很多时间、精力、财力,如果有“不肖有司”,倾家荡产,容易破坏房子。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因此,一位学者指出,中国以前传入社会的讨厌诉讼、廉价的诉讼心理不是为别人拥有的,而是为整个社会普遍共享的。 不仅在某个时期流行,在经过数千年长时间堆积形成之前心理就流传下来了。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最后,诉讼被视为对王权秩序的干扰和冲击。 “辩文解字”说“诉讼、争执”。 一旦提起诉讼,双方就会争吵,“争夺互相残杀,人受苦”破坏了王权要求的“大同”秩序。 春秋末期郑国邓析在诉讼中被杀就是典型的事例。 在《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述》中,“邓析可以改变为是非、是非、非无度、不可日。 想赢就是赢,想犯罪就是罪。 郑国大乱,民口骚然。 子产痛苦,杀邓析,民心为衣,是非不定,法律为行。 现世的人经常想治好那个国家,但莫想惩罚邓析等,所以想治好。 邓析操作承担诉讼行为,严重违反统治者利益,权力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其教诉讼乱制”为由将邓析和尸体处死公开。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因此,后世对“邓析”这样的人(俗称“阀杆、律师”)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根据“唐律防议斗诉讼”,“所有人制作辞盘,增加其形状,比起申诉人,敲50更好。 加重罪责,减少冤罪告一等。 ”。 即受雇写诉状,增减案件情节与现实情况不一致的,必须鞭打五十。 《大明律刑法诉讼》规定:“教唆词诉讼,以及人犯言叶状增减情罪告人者,与犯人同罪。 受雇诬告人的,和自告奋勇一样。 收钱者,计入赃物以徒劳的方式遵循重论。 看到人愚蠢无法报仇,教令得到果实,形成人写书的语言形式,罪无增减者,不要说。 ”。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无诉讼”理念的启示

“无诉讼”理念的启示之一是要求听讼者进行公平公正的审判。 司法审判的最大意义是公正公平判决,实现定时停止争执。 通过公平公正的案例研究,旗帜鲜明地传达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起到司法审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和领导的作用。 美国法学家鲍登·海默说:“法律必须记住,每个诉讼案件至少要破坏一方当事人的期待。 为了维持威信,小损失不能变大。 另外,必须在公平性方面持续和明显的努力,给败诉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无诉讼”理念的启示之二是法官必须提高自己的素养,明确法律权威。 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每个司法案件公平正义是所有司法工作者的责任,法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司法责任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决定公平正义的目标能否实现。 为了进行公平公正的审判,确保审判的领导能力,法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明确法律权威。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法官的作用和使命是公正司法,公正司法的前提是法官必须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 在社会转型期,新类型、麻烦较多、杂七杂八的事件层出不穷,新修理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英国法官科克指出:“法律是艺术,掌握它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 所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 要实现“可见的正义”,就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法律忠实的“喉舌”。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法官除了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外,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获得公正的司法。 《荀子修身》:“见善,修然必存。 不仔细看的话,会谨慎地反省。 对身体好,依然要做自己的好。 虽然对身体不好,但点心一定有自己的邪恶。 ”。 修身也是法官的必修课,为此必须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自觉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真正实现“权利为民而用”。

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作者单位: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标题:热点:孔子“无讼”的理念及启示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122/29497.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