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真案与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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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茊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明代嘉靖年,山西发生叛国事件,事件犯被称为“李福达”。 本来是一起地方小事件,后来发展成了四处飞散的大事件,经过7审,数十名官员因罪名受到处罚。 对明代政制和统治秩序的冲击,值得与有名的“杠杆方案”相比。
反复七审震惊朝廷
嘉靖二年( 1523 )的一天,一个叫薛良的人通报山西代州知州杜蕾:太原左卫指挥张寅的真正身份是逃犯李福达。 这个人在弘治年参与了地下宗教的兴起,被捕后逃走了,改名为李五。 正德年间,又使信徒落入圈套,聚集了数千人,在陕西举旗造反,失败后失踪,不知什么时候成为太原左卫的指挥。
根据官方资料,太原左卫指挥张寅5人,其名字记载在当地的张氏宗谱上,嘉靖元年的官方黄册成为证据。 案件经过州审,由检察院审查,经过山西巡抚毕昭再审,最终释放了嫌疑人张寅。 因为他列举了黄册。
嘉靖5年,御史马录巡查据山西报道,此案再次引起波澜。 马录重审此案时,收到武定侯郭勋的来信,为张寅嫌疑人说话。 原来张寅在北京期间,和郭勋交往。 这封信不仅不起作用,还对马录加深了怀疑,拉起了蛛丝马迹,验证了张寅确实是李福达。
马录把武定侯郭勋的委托信和事件一起报告,引起了都察院的观察,弹劾奏章像雪片一样飞来。 因为,如果张寅是李福达,郭勋的行为就等于组建匪徒党,罪恶不受惩罚。 在郭勋等人的请求下,锦衣卫将人犯从山西直接联系北京,再次进行审问。
三法司、锦衣卫等人初审后,嘉靖帝对结论表示不满。 九卿等人中午前再次询问楚,嘉靖帝依然表示不满。 法司必须把马录带到北京,在原审中将持不同意见的毕昭等人转移到北京参加审理。 结果三次复审,张寅被认定为李福达。 嘉靖直接干涉下,三法司进行改组,张璁、桂萼、方献夫三人分别转入,事件大反转,张寅不是李福达。 原审官员和弹劾言官相继受到罪恶的惩罚,向教会空了一些。 张寅被释放了,有空了。
为什么惊天反转
“李福达事件”被带到北京继续再审的关键是涉及武定侯郭勋。 嘉靖帝为什么愿意为侯爵付出40多名官员的身世? 因为随着郭勋的介入,嘉靖帝认为这件事的原审官的本意是“在郭不在李”,目的是为“大礼仪”报仇。
所谓“大礼仪”,是从嘉靖帝朱厚熙继位之年开始,关于父母应该按照礼仪如何应对的大讨论。 明武宗去世后,他作为武宗兄弟继承王位,孝宗为皇考,改称父亲(兴献王)为皇叔。 嘉靖帝不接受,坚决要求以本生父母为皇考,孝宗为皇伯考。 争论了三年,群臣多次跪阙哭泣,要求嘉靖帝改变主张。 嘉靖帝不动,用拐杖杀了16名官员。 在这场争论中支持他的只有极少数臣子,包括郭勋。
审理之初,嘉靖帝曾经同意地方判决,但试图包庇郭勋。 群臣交章演奏,嘉靖认为这个事件已经不是“李福达”的真伪问题,而是打击了当时在危险局支持他的臣子。 这就是他决定建议北京审判,最终反复重组审问者直到自己对结果满意的原因。 基于他在“大礼仪”中对哪个哭阙臣子抱有不信任感,随着事件的增多而混合,他不断假设加深评价,这几十位反复参加的官员有这个目的。 于是,“李福达案”进化为“大礼仪”之争的继续,进化为有无对皇帝忠诚的战斗。
明代党争与司法
那么,张寅先生是李福达吗? 这个谜可能永远解不开。 从史料的记载来看,他可能是。 当时是徐阶政权,全面推翻了嘉靖朝的旧案。 从毕昭最后同意马录的结论来看,这种自我难度很高的否定,也许只有证据非常充实才能达成。 张寅是李福达的论断,比张寅成立概率高得多的不是李福达。
《李福达案》反映了明代党争对政治结构和重要刑案的影响。 明太祖朱元璋落在权力身边,担心废相和亲统有六个,但后世皇帝精力不够。 之后,形成了内阁和司礼鉴并列的畸形双重制。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明代的中枢系统一直没有道理。 在这样的体制下,不仅内阁和司礼鉴的关系不顺利,内阁内部的关系也不顺利。 内阁为支配百官而组建党,百官为对付内阁而组建派,结果整个政坛仅限于无休止的内耗。 过度依赖监察权导致了言官的活跃,有点皇帝迷上了仙道,懒惰的政治,再加上官员们的“卖恶君真”。 君臣关系严重分裂的情况下,看起来简单一点也错误地成为大事件,之后“杠杆”“红丸”“移宫”等其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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