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京将实施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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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阳娜)记者27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从年7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更好地管理小型食品的行业,北京市
根据管理规定和管理方法,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的佃坊、小饮食店、小食品杂店、食品摊位。 北京市对佃坊、餐饮店实行许可制度,对小吃杂店、食品摊位实行备案制度。
管理规定是小规模食品生产者“使用食品以外的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毒杀、死因不明的鸟、家畜、兽、水产动物的肉类”“违反国家规定向食品添加药品”“假生产日、附加保质期”“无标签预包装”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对小工作室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即,小工作室不得生产加工各区制定的食品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不得委托或接受加工食品的生产。 杂货店和杂货店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即杂货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的销售活动。 食品店不得经营冷肉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玫瑰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各区人民政府不得明确经营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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