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检察监督改革重在抓好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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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强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加强检察监督是当前检察机关必须处理的重要课题也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 年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年中央《关于政法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人民检察院整个法律监督体系”。 从“制度”到“体系”,标志着检察监督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要从新的起点推进检察监督改革,关键是要牢牢把握检察监督的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实现从以前传达的行政化行政权方法向诉讼化行政权方法的转变,彻底处理监督的任性和监督的失误,提高检察监督的刚性。
一、检察监督案件化
检察监督案件化,即重大监督将几个事项案件化处理。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监督事业的案件化写入《十三五》期检察事业快速发展计划纲要》,提出“探索执行重大监督的几个事项的案件化,提高监督力,提高监督实效”。 检察监督的案件化既包括程序化,也包括证据化。 在程序化方面,必须建立符合监督运行规则的案件处理程序,形成涵盖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受理、审查、起草、调查验证、处分决定、跟踪反馈、封存等全过程的监督程序。 在证据化方面,贯彻诉讼违法的证据审判规则,有确定的诉讼违法案件的依据和起草标准。 由于检察监督的文案多,范围广,不能一律实施案件化处理,区分监督要点,需要消耗大量司法资源,不具备实际操作性,要重视把案件化限定在重大监督几个事项的范围内。 具体来说,必须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根据诉讼违法状况的严重程度,将检察监督分为通常的违法事项、重大违法事项、涉嫌职务犯罪三种情况。 对于通常违法的事项,按照事务模式,由诉讼部门根据案件进行监督,及时纠正。 对重大违法事项,实施案件化处理。 对涉嫌职务犯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几个事项,达成刑事立案条件的,在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依法立案侦查。 年摸索案件化后,首都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中,立案处理监督案件数、立案处理监督的几个事项数同比增加27%和89%,进一步解放了检察监督的生产力,创造了检察监督的新局面。
二、检察监督的规范化
完全监督检察监督的规范化,即重大监督的几个事项的处理机制。 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涵盖监测过程和监测实体的业务规范。 在监督程序规范中,诉讼程序和监督程序混淆,改变监督业务依赖诉讼程序的局面,将监督程序和诉讼程序分离,建立系统化的监督运行机制,形成监督业务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检察监督 在监督实体的规范中,必须确定监督案件的案件依据和起草标准,为监督事业的开展提供具体的裁断依据。 监督案件的案件通过设置可以参考刑法的罪名,根据“规范性、确定性、特定性”的要求,对主要违法类型进行分类总结,凝聚诉讼违法行为的核心争论点,明确监督案件的案件依据。 起草标准的设定可以参考刑法分则条文立法技术,通过“金”、“项”等解决方法,细分为通常的违法、严重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的三个等次,分别决定立项处理、立案处理和侦查开始等不同的解决方法。 要设置案件依据,确定起草标准,使检察监督从监督实体法水平迅速从事务模式向事务模式发展。
在监督规范化实践方面,从年开始首都检察机关先尝试,积极探索检察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新闻化建设(简称“五化”建设)。 通过摸索和纵深推进,形成了涵盖面广、着作点实、操作性强的系列规范文件,有力地推动了监督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化”的核心是规范化,即处理操作的章法问题,提供检察监督的导论法和实体法依据。 在建设章立制的基础上,实现检察监督的健全运作,必须处理运行模式和人员队伍的问题,即事件化和专业化。 因此,从以规范化为中心的旧“五化”到推进事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新“三化”,是检察监督业务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革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三、检察监督专业化
检察监督专业化,即重大监督的一些事项专业化处理。 习大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来抓住。 “一个也不是专业的,必须是专业的”诉讼案件需要专业化处理,监督案件也同样要专业化处理。
一是加强专业化监督机构和组织建设。 逮捕起诉一体后,为了防止出现新的混业经营、重叠、角色错位、监督弱化等问题,立足于法律监督宪法的集中定位,根据司法事务和法律监督两条主线,优化功能配置,进行合理分工, 对于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检察监督的业务,必须以检察官为中心构建专业化的事务组织和事务团队,实现项目专业化、学术业专业化。 另一方面,负责诉讼案件的事务检察官为了不发生诉讼和监督的“单手硬、单手软”问题,专注于认可诉讼。 另一方面,事务检察官对公安和法院等机构不引起情节调查和作用困难等问题,促进事业的合理分工,统一兼顾。
二是加强检察专业体系建设。 必须推进以组织部门为中心的以前的分类模式,转向以专业功能为中心的新分类模式。 积极借鉴医学会、律师协会设置分会的分类模式,在检察官协会下设立几个专业分会,刑事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等刑事司法事务和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分会、民事诉讼监督专业分会、行 各专业分会作为检察官协会设置的自主研究组织,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排列组合,同专业行业的人们一起研究问题、会议事件,共同面向一个专业、一个目标合作,使专业分会成为难事件会商、理论问题研究
三是加强监督专业素质建设。 “导演并不比人优秀,但技术上必须优秀”。 素质和能力是专业化的根本保障,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调查验证不充分,监督纠正不正确,就不能认同被监督对象,监督刚性也不能自然保障。 检察监督的核心要素要区别于司法事务的核心素质,要适应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的专业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 要比较加强检察发现线索、调查验证、纠正解决等方面的监督核心能力,补充好板,确保监督业务对接、信息表达、调查明确、监督正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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