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答好新时代法院从业“四道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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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长春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针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多次领导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把握政法机关的“四大属性”,把初衷写入司法行动,把使命落实到审判岗位上,用实际行动把公正的司法、司法与人民
一、把握法院的政治属性,对党忠诚的政治问题
新时期人民法院要为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护航,举旗鲜明地谈论政治,毫不动摇地加强党对人民法院的全面领导。
政治性是人民法院的第一属性。 人民法院的一切事业都是政治性的,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管理、审判管理和公正司法、司法到人民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领导大体上与人民法院中心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转变为司法效能。
审判权是重要的政治权力。 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政治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手段,是通过司法案例保障人民当权的法律保障,其本质是宪法和法律对国家的管理、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的 我们要忠于国家的好处和人民的好处,忠于宪法和法律,发挥审判功能,承担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谈政治是人民法院的首要要求。 强化“四种意识”、“四种自信”、“两种维护”,信赖地遵守忠诚,将核心融入血脉,植入灵魂。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行请示报告制度。 继续巩固“勿忘初心、勿忘使命”主题的教育成果,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扫黑、消灭贫困等重大事业中,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决定部署。
二、把握法院的人民属性,以司法为人民宗旨的问题
要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迅速发展思想,把司法作为人民的理念,落实到一切事件、一切司法改革、为一切人民的措施中。
司法理念必须多次使司法成为人民。 要积极把各项事业纳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诉求的大局。 记住“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赖人民”,审判权属于人民,树立来自人民的理念,树立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观念,真诚听取民意,理性地吸取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
司法标准必须多次得到人民的满意。 立足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加快“智力法院”建设,建立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制度,使人民群众享受更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纵深推进扫黑专业斗争,使人民群众更加感到安全。 为“切实处理执行难”而奋斗,明确“剑”,使“纸权”成为“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大众的司法获得感。
司法方法必须多次重复群众路线。 要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严格的执法、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通过法院的发射日、巡回事件、发射法下乡等形式,树立法院的亲民形象。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普法要与群众沟通,邀请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查执行活动,亲自接受监督。
三、把握法院的法治属性,公平正义的司法问题
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宪法法律实施的主力军,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多次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管理机制、监督制度对司法公正有深刻的影响。 要加强司法人员管理,提高法律专业素养,提高审判业务能力,提高公正的执法自觉性。 要加强法院内部、社会、媒体对审判的监督,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便于大众提问、媒体构建和司法的良好交流。
多次兼顾案例公正和社会公正。 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每个司法案件感到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误案件责任查处问责制,健全法官案件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公正案件保障机制,严格保护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各案件
多次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目的不仅是为了实施法律,而且是通过司法实践,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大局的稳定。 审判活动要充分理解立法的意图,正确把握社会心理状态和人民群众感情,积极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分析,使审判结果合法合理,合理,得到广泛赞同和普遍接受。 要加大司法推动力,诱惑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
四、把握法院的社会属性,服务大局的社会命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围绕服务经济的优质快速发展、服务国家的重大战术实施,深入把握人民法院的社会属性,坚定不移地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司法事业的基本职责。
扩展司法社会的功能,服务经济迅速发展大局。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执行各种预防控制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采用对市场主体影响小的事件方法,服务保障再生产。 以乡村振兴战术为力量,严惩涉农经济犯罪,扫除农村黑恶势力,早日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挥法治合作作用,做好扶贫攻防战。 进一步优化商业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金融风险防范解决,迅速处理破产事件,服务公司健康迅速发展。
构建府院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获得党委、政府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积极报告敏感、集体、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事件,建立与行政机关的信息表达联系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形成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交流。 亲自向行政机关发布新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典型实例,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审判,对普遍存在的行政违法或瑕疵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防止行政机关违法。
创新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参与社会综合管理。 深入推进投诉源管理,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10项行动,构建投诉前调解、起草调解、简单方案速裁等矛盾处理网络,在投诉前、审查前解决矛盾纠纷。 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领域调解、仲裁机关、综合治疗等部门合作建立排除、中介和解决矛盾的机制。 完整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制度,推进网络上的一体化处理纠纷,加深案件复杂性,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大力开展巡回审理,以事件释法,讲法律故事,传播法治观念,培养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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