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从严治理金融营销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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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
郝冬梅
由于新媒体的增加,一点金融营销公司不仅用以前传达的媒体做广告,还通过新媒体的“爆款”复制方法来宣传理财产品。 这样的营销是“投资少,效果快”,所以只要花钱宣传就可以“准确上市”,出现在WeChat的力矩和微信群等社会交流工具中。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步我国居民投资资产管理意识也迅速增加。 但是,很多金融营销资产管理复印件是“王婆卖瓜”,自己吹嘘,夸张地普及。 这种营销行为侵害了金融顾客的合法权益,不仅影响了金融机构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形象,而且破坏了金融秩序,引起金融犯罪行为。
对此,监管部门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新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文案审查不充分,客户在收到这样的非正式渠道发布销售消息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冲突 金融营销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得虚假或夸张地表现过去的业绩,不得对理财产品的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承诺,如明示或含蓄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等
但是,再好的注意也比不上强有力的监督管理。 另一方面,监督管理部门要大力整顿新媒体的乱象。 另一方面,有必要严厉打击“市场吹牛皮”,提高违法价格。
标题:普法:从严治理金融营销乱象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31/21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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