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换脸协议暴露公民个体新闻保护短板
本篇文章1166字,读完约3分钟
叶泉
8月的最后一天,zao这个ai变脸的app成为了截图。 只要把照片放在这个app上,就能和张柏芝和秦岚等明星换脸。 律师很快就尖锐地指出这个app有违法的嫌疑。
特别值得观察的是,这种换脸协议隐藏着杀机,对公民的个人新闻安全构成了威胁。 合同提出“在提交和/或发行客户副本之前,实际权利人同意或保证授予zao及其附属企业和zao客户在全世界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让和可重新授权的权利”。 被媒体批评后,zao重新协商了客户,zao可以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发、可再许可的权利等记述原来的植入肖像权,但保存为“同意在客户的复印件上进行网络新闻发布的权利”。
我们不知道这个换脸app的目的是游戏还是以游戏为魅力诱饵来钓别人的个人新闻,但我知道这个明显的违法协议为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新闻提出了新的挑战。
首先,公民的生物新闻受到法律保护。 在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新闻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条的规定中,“国家保护可以识别公民个人的身份和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新闻”。 由此可见,公民的个人新闻不仅包括以前传达的意义上的名字、住址、电话、事务所、财产状况等物理新闻,还包括个人的生物新闻。 特别是随着新闻技术的迅速发展,面部识别、虹膜技术、指纹、dna等个人生物新闻必须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完全关联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生物新闻必须配置在更突出的位置。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既然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收集了客户的个人新闻,公司就像zao的换脸app协议中所说的那样,不仅不保护,而且有权给予新闻的转让和重新许可。
其次,公司滥用公民个人新闻必须依法严惩。 《决定》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公司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必须对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新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损坏,不得销售或者非法提供给别人。”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安全法》规定互联网运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收集和采用个人新闻,另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客户的约定,其保留的个人新闻
我国法律确定公司禁止滥用公民个人新闻,对改变zao面貌的app利用违法协议滥用公民个人新闻的行为,有关部门必须依法调查,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客户“自主”的
最后,必须依法规范网络公司收集公民个人新闻。 网络公司以提供服务为名,非法过度收集市民个人新闻早就不是秘密了。
zao换脸app不仅公开收集公民的个人新闻,还在协议中提出“全世界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换、可重新许可”,这种大胆的违法行为令人吃惊,而且立法规范公司将公民的个人新闻
zao改变了app的意外人气,需要从一个方面再次暴露中国公民个人新闻保护的短板和难题,立法者和执行者共同寻求符合互联网快速发展规律的破解之路。
标题:普法:换脸协议暴露公民个体新闻保护短板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7/19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