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从业机制看新时代人民司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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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志
《意见》建立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执行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习大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术的重要措施,是完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公正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表的《关于完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就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实现法律统一适用的路径和做法,提出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具体措施。 这份规范性文件的复印件,首先是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就业机制,可以看到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和人民法院执行新的快速发展状况,人民司法在新时代的一点优势。
一是多次兼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我国司法多次具有价值取向。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首先是实体法的适用问题。 但是,为了实现实质性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目标,需要建立一系列程序性机制。 《意见》综合了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各种工作做法和程序,综合了原来存在和创新制定的各种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工作机制,为法律适用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法官 这项工作的机制体现了对实体正义的追求,也表明了对程序公正的尊重。 从事业机制的具体副本来看,“意见”充分尊重法官和议院的审判权,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院审判长的监督管理才能发挥作用,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为正确的法律适用提供了智慧和民主保障。 这种对实体正义的追求与公平程序保障相结合的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继承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存的价值理念。
二是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成为人民法院新的审判工作机制。 以前存在的有司法解释、指导性例子、司法指导性文件等统一法适用标准功能的机制,对统一法适用标准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它们是分散的,不系统的,形成系统,完善的统一法适用标准的实务 这次发表的《意见》总结整合了这些已经存在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就业机制,创新性地提出了全国法院法律适用问题专业平台的建立、法律适用分支处理机制的健全、规范类方案检索等新措施,实现了个人化 《意见》将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纳入整个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涵盖各阶层人民法院,渗透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方位和环节。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事业机制与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事业密切相关,又相对独立,是系统的事业机制:强调单独法官在议院等审判组织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中的法定职责,然后监督审判长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从发挥审判管理和审级监督的作用,到加强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从加强对统一法适用标准的科学技术支持,到加强法律统一适用的人才保障,形成了综合立体化的事业机制体系。 这个人以司法责任制为基础,而且与现有司法责任制的各项措施相结合,将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新审判事业机制。
三是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功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分层优势,《意见》强调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判尺度、监督公正司法、处理法律适用差异的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多年来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的方法和措施,如司法解释的制定、指导实例的发行、司法指导文件的制定、诉讼案件的监督管理等,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意见》在总结这些最高人民法院功能的基础上,创新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上的就业机制: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重大法律问题适用发现和处理机制,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善规范的有效法律适用 二是结合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支处理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法律适用分支的申请、立项、审查和研究工作机制。 另外,《意见》要求各上级人民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方法,建立管辖区域内的法律适用分支处理机制。 这种事业机制的配置强调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未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中的功能作用。
四是司法报道化成为人民法院工作不可逆转的快速发展方向。 近年来,中国人民法院的报道化事业迅速发展,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丰富,网络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世界司法的迅速发展方向。 特别是新冠发生肺炎疫情以来,人民法院根据新闻化建设成果实现了审判执行的正常运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同意。 在某种程度上,“类案异判”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与新闻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处理这个问题必须依赖科技成果的运用。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为深化智力法院建设,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供新闻化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加快建设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智能数据中心,加强完整的类方案智能化推送和审判支持系统,加强类方案的同判规则数据库和优秀实例分解数据库建设,裁判员案件 为审判长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同类案件的大数据报告,为讨论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案件将决定依据《意见》的这些复印件表明司法新闻化成为了人民法院不可逆转的迅速发展方向。
从根本上说,《意见》构建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执行机制是贯彻人民法院依照习大总书记全面法律治国新理念新战术的重要措施,是完整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 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事业迅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对统一法的适用标准也是如此。 《意见》关于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再次在大体上,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再党对司法事业的绝对指导,再次以人民为中心的迅速发展思想,再宪法法律至上,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为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提供了大体和保障 本文所阐述的新时期人民司法的优势也可以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具体体现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就业机制上。 因此,建设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将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作用,成为人民法院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作者是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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