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员工的微信朋友圈 为何被企业“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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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点半,在渝北富中心工作的几月(化名)的第一时间,将企业下月中旬活动的预热新闻发送给WeChat的力矩,之后家人小组发送了新闻。 “今天也请大家帮忙转发,太好了。 谢谢你。 ”。 后来,她又送了五块钱的红包。 同样是微信对话,何先生每天发送4~5个小组。 “一天会送几十元红包”。 但是,她没办法。 自己活动的微信真好,因为如果转发数不够,企业会付出越来越多的钱。 ( 6月26日《重庆晨报》)
这家企业的规定不仅引起了这家企业员工的抱怨和不满,而且在暴露后引起了网民的质疑。 企业没有公私之分,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烦恼。
员工WeChat的力矩被企业“无偿征用”,怎么看都不合理,这不过是缩影,在“WeChat的力矩时代”,在我的朋友圈,我自己不能成为主要,以企业公司为主的现象,可以说比起来也不少见。 有点用人单位强制要求企业各种新闻发布到员工个人WeChat的力矩上,侵犯工人个人行业,干涉工人的个人权益,无论在情理上还是在法律上,恐怕都站不住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使用者有权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所签署的岗位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但如果没有与一体劳动合同相关的职责义务的规定,企业无权强制员工做自己以外的事情。 该职员未达到企业要求时对企业进行罚款和奖金扣除等行为的,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企业公司在微信行业集团中不仅对“谈职”很满意,连员工的朋友圈都想涉足,确实不应该。 信息中该企业规定员工不完成活动的赞扬、转发就要罚款,涉嫌违反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立即给予纠正。 否则,如果员工拿着法律武器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就不能吃了。 (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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