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验身拉黑”后怎样能让孩子更安全
本篇文章1359字,读完约3分钟
□新华社记者科高阳范春生
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招聘教职员工时必须进行涉罪新闻查询。 有犯罪记录,特别是性侵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招聘……日前,重庆发布了《教职员入职查询业务暂行办法》,重庆市教职员入职前涉罪新闻查询系统正式在线运行。 该系统可以查询去年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新闻,特别是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犯事件新闻。
重庆市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的所有新招聘记录、录用包括教育者、行政人员、勤奋人员、警卫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的工时,规定应进行入职前的涉罪新闻查询。 如果发现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几乎不用。 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概不用。
据记者整理,建设了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新闻库,用于入职“检查”的地方不少。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在网上运行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新闻库。 该新闻库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共可调查广州近三年性侵犯未成年人等事件400多起。 另外江苏淮安等检察机关也有同样的机制。
有一点是颁布了“禁止工作”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的职业种类“拉黑”中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人。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年首次向与性侵犯事件有关的教师宣布“禁止工作”,要求禁止在处罚执行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事业。
前几天,四川巴中警察破案了。 当地的中学教师冯某被不满14岁的女孩性侵犯后逃跑了。 在这期间,他还成功上了中学教了多年。
据一位专家介绍,校园是未成年人熟悉的环境,但也有风险。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女孩保护基金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性侵犯儿童事件中,熟人犯罪约占7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人员也在通报中说,在性侵犯未成年人事件中熟人的犯罪比例比陌生人高。
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呼吁,现在有必要通过制度手段为在校未成年人确立“安全带”。 “过去很难测量一个教职员品行的优劣,经常刊登在报纸上,检查其过去是否与恶性犯罪记录有关。 ”她认为入职查询制度建立后,教育部门对录用者的品行审查有可靠的法律依据。
但是,“身体检查”和“拉黑”涉及很多公民的法律权利,有必要确定法律依据。
“在我国,相关法律的依据很明确。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王韵洁说,刑法修正案(9)规定禁止3至5年的常规工作,以利用特定的职业罪犯。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也有禁止相关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业活动的规定。
据专家注意,现在建立“检体”、“拉黑”制度的地方很多,另外,地方分散立规则方法的缺点也出现了一点。 王韵洁警告说,现在就业市场的流动性极强,很难避免地方性的工作禁止制度。 她建议应该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侵犯犯罪新闻查询系统。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昀说,入职查询和工作禁止制度应该更具有“刚性”。 他认为,除了学校的教职员以外,与保姆、家庭教师、指导机构等未成年人接触频繁的领域应该纳入“检体”和“拉黑”的范围,“入职后一定要查询”。
刘希娅还建议,应将虐待儿童等与未成年人进行比较的严重暴力犯罪新闻纳入入职查询的范围。 另外,她呼吁家庭学校社会一起努力,从事普及性教育、安全防护常识等工作。
记者从最高检查得知,建立健全的性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闻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被写入了《-2022年检察改革事业计划》。
标题:普法:“验身拉黑”后怎样能让孩子更安全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3/18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