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对违规“炒房”应严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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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晓宇
据9月23日澎湃消息,江苏省南京市某楼盘涉嫌违反“炒面号码”:交付10万元购买心电图房源。 根据记者的调查,当地许多中介声称购买者可以通过内部操作买房。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炒房号码”的问题极为重视,销售楼盘必须严格执行购买实名制,坚决不允许倒卖住房号码,一经发现将被严格调查。
据现在的报道,记者的调查基本上是坐在开发者和中间人的“炒面号码”的行为上,但事件的真相如何,需要等待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后的调查确认。 关于其结果,还有两种。 一个是“虚惊一场”,开发者和中间人没有违法的违反行为,如果和购买者有误解,消除就行了。 另一个结果是发现开发商和中介违法,不仅可能违反领域管理规定,还可能导致很多法律问题。 我们先
“做最坏的计划”,让我们看看第二个结果可能涉及到那些法律问题。
购买号码合法吗? 根据年6月住建部等7个部门共同发行的《先展开部分城市侵害大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业行动的通知》(以下称为“专业行动通知”),开发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购买、预约。 报道中的涉案楼盘是在获得销售许可后,因申请购买人数多而进行的号码,本身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因此,购买号码是否违法首先要看是否得到了商品室的销售许可。
中介参加销售室号码合法吗? 据报道,大楼周围的很多中介都表示可以通过开发者的“获得号码”。 有些中介确信,即使买家自己不能分配给上一个号码,也可以把自己的号码变更为买家出售。 《特别行动通知》要求将“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买者等方法,创造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作为重要的打击对象。 由此可见,中介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应该进行调查。
虽然说是“孤掌难鸣”,但违法违规的矛头现在指向“黑中介”,但开发者是否参与还没有被权威认定。 但是,从中介人口中的“开发商不能自己领取,我们不能领取”这句话中,有必要更加深入地研究这个问题。
开发商和中介商共谋,以“炒面号码”获利的,显然违反相关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调查。 但是,其中涉及开发公司中一点员工的违法行为的,必须交给司法机关认真调查。 对于被迫购买的购买者,笔者建议保存相关证据,用于将来的维权。 另外,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积极参加“炒面号码”的购买者来说,为了不追究相关责任,建议自己返还号码。
“居住者有那所房子”是国人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住宅是任何一所房子的需求。 但是,在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都很好的时候,一些组织和个人试图通过投机行为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监督管理部门除了加强监督管理以外,还需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 其一,必须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投机炒作”的规定,明确合法和非法的界限,特别是对民间的“反号”行为,在法律上确定其行为的性质。 另一方面,购买者必须增强维权意识,敢于拒绝明显违反的“炒房号码”行为,主动抵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构建健康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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