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随手拍交通违法”重在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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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最近发表的“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解决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中,对于大众通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由于“事实被验证,可以成为处罚的证据”,社会关注度高涨。
以个人随手拍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处罚的证据,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措施,其良好政策的出发点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将传统警察单方面监督改为大众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监督,有助于提高监督效率,扩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范围。 另一方面,大众参加有助于既发挥监督作用又发挥教育警告作用,提高交通出行的合规意识。 另外,个人随手拍摄违反交通行为作为处罚的证据具备许多有利条件。
现在,随着高端智能手机等手工设备的普及,以及“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执法”等应用的宣传,提供了实现违反手工交通行为的技术条件。 大众通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作为处罚的证据,已经在一点地方城市管执法行业成功实践,也为在道路交通执法行业中的应用提供了经验。
另外,个人随手将违反交通行为作为处罚证据进行拍摄时,证据的验证和确认很重要。 根据这次征求意见稿,个人用手拍摄的影像资料是否最终会成为处理违反交通的有力证据,必须由警察部门验证。 为了使这个制度真正起作用,警察部门必须在用手拍证据时认真细致,用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评价其真实性。 另外,应该采取措施,预防“恶意通报”、“恶意中伤”等行为的发生,实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更正确、合理地解决道路交通违法事件。 (文/桑胜高)
标题:普法:“随手拍交通违法”重在查证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2/18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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