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让“限塑”成为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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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塑料袋需要管理的大智慧。 只有疏松耦合、多对策并行,才能巩固凝聚力,形成合力,更好地应对塑料污染带来的挑战。
很多人在访问料理市场的时候,还不想买什么,所以熟悉拿到塑料袋准备好的生活场景。 近年来,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务的兴起,塑料餐具、塑料盒等塑料制品的费用也十分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控制塑料制品的采用,降低环境污染仍然是值得研究的现实课题。
“白色污染”,危害很大。 据联合国相关报告,世界上所有塑料制品中,只有不到1/10被回收,约有8成被填埋,或散落在环境中。 塑料制品在土壤中可能分解不了200年,污染水体,也向海洋扩散,有可能引起海洋生态环境的恶化。 因此,我国从2008年6月开始实施《管制令》,期待通过价格杠杆提高塑料袋的价格,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采用塑料制品,实现环保。
经过11年,《管制令》的效果可见一斑。 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塑料袋的采用量年均增加,到2008年一次超过20%减少到现在的3%以内,主要商品零售场所的塑料袋采用量年均减少20万吨。 随着环境保护理念的加强,很多人养成了带购物袋和手推车的习惯。 但是,应该也能看到“管制令”的执行效果比预想的不理想。 在稍大的超市、连锁便利店,商家大量提供“管制令”范围外的保鲜膜、保鲜袋等塑料制品。 在临时店铺中,“限制令”作为“销售令”被简化执行。 在菜市场和超市等地方,塑料袋可以自由取出使用。 在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管制令》也不断面临新的课题。
《管制令》的效果打折,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合适的替代品。 塑料袋方便、便宜、应用广泛,其替代产品价格高或不实用。 近年来,国内可降解塑料技术取得了突破,但同一产品的物理特征和生产价格与以前传递的塑料袋有很大差异,难以完全替代。 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没有全面的“禁塑性”。 事实上,现在世界上的主要经济大国和人口大国中没有一个国家完全禁止生产、销售和采用全国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除此之外,“白色污染”面广,主体多,监督管理对象为“小散多”,执法难度高,价格高。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领取一些钱也很难起到价格杠杆的作用。
小塑料袋需要管理的大智慧。 附属机构承担诱惑和监督管理的责任,另一方面与时俱进发行完全的《管制令》,对不同行业的塑料制品提出分类管理要求,提出辅助细则,将销售、快递等领域纳入《管制令》范畴,一次不重复的分解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比较塑料袋的生产限制、销售限制、使用限制形成监督管理力,严重关闭不合格塑料袋进入市场,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健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落实《规章》
为了防止“白色污染”,社会、市场、公众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积极研究替代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更好地满足客户的诉求。 如果替代产品是暂时难以成熟的宣传,请在可再利用方面进行创新,例如优先使用可再利用的包装。 另外,必须大力提倡绿色生活理念,促进公众支出习惯的变化,在日常生活中实现自觉的“限制”。
今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对策的意见》。 以此为契机,疏导堵塞结合,多种应对并行,我们聚精会神,形成力量,更好地应对塑料污染带来的挑战,保护绿色家园。 (寇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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