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解决好虚拟财产,亟须跟进的不只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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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
网络时代、社会交流账户、游戏账户、购物账户等虚拟财产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年12月全国第一个微信公众平台分割方案中,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判断公众号价值340万元,4人平分,虚拟财产再次爆发舆论。 很多人不知道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背后隐藏着很多复杂的法律关系( 1月8日法制日报)。
事实上,全国第一个微信公众平台分割方案并不是虚拟财产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到目前为止,“90后”的电竞选手在综艺节目中立下了遗言,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 Alipay )、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写入了遗言。 据报道,截至2009年8月底,全国签订遗嘱的“90后”达到236人,很多年轻人在手机支付时将电子财产和游戏账户等写入遗嘱,虚拟财产的继承人多为父母。
“90后”“00后”们是抱着手机长大的一代,对他们来说,手机app的“财富”可能比现实生活的物质收入更重要。 随着他们长大进入社会,这一代人带来的问题和关心的问题正在挑战现有的法律。 如何解决虚拟财产就是其中之一。
通过整理相关报道,笔者发现法律似乎还没有充分准备好来处理这个问题。 首先,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已经被承认,但其法律属性是物权还是债权,还是其他类型的权利,在学术界至今仍有很大的争论。 其次,年12月16日发表的民法草案第127条的规定是:“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这意味着虚拟财产也受到法律保护。 如何保护呢? 草案没有比这更详细的规定了。 另外,对于虚拟财产的价值缺乏专业的判断机构,顾客和互联网平台的法律关系难以明确,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和公证难度较高等,在解决虚拟财产方面产生了很多困难。
基于这样的理由,近年来立法处理虚拟财产处置问题的呼声高涨。 为了解决虚拟财产,立法先行很重要,但我认为还不够。
其中之一是各种新例子层出不穷,考验执法、司法人员的案件理念、智慧和能力。 作为执法、司法人员,准备好应对了吗?
其二,提供具体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是否及时发现和满足了关于保护和处置客户虚拟资产的新主张? 相关服务合同是否及时具体化? 如果侵犯了客户的相关权益,监管能及时赶上吗?
其三,在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法治对公民的普及也必须与时俱进。 比较虚拟财产纠纷案件中取证的难度等问题,加强法治的推进和诱惑,能帮助客户树立虚拟财产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吗?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而且这三个问题的处理方案可能也要同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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