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中加强刑事辩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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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28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合作,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中信律师事务所、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 来自全国各地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律师、法学教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内的成员近400人出席。
与会者建议,要充实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中的作用,需要共同体内所有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必须在社会一级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其次,提高共同体各类人员的法治信仰、职业伦理和法律思维水平。 第三,在制度层面上要牢牢把握完全刑事案件的复杂分流机制等。 最后建议广泛开展不同法律职业者之间的混合训练和交叉训练,促进共同提高,履行各自的责任,增进相互理解。 从源头普遍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切实推进审判实质性化,切实提高刑事辩护的比较有效性。 随着各类法律职业者能力和伦理的共同提高,审判的实质性化真正实现,律师辩护的比较有效性提高,律师和共同体内调查员、检察官、法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一一发挥,在共同体内各自尽责,不同良性的相
代表提出律师在搜查环节的介入不足,一是因为搜查机关的警力沉入各派出所,搜查员人手不足,不拉人去接待律师。 第二个是搜查涉密。 因为这个搜查机关对律师介入的整体态度不太积极。
有论者指出,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认罪处罚广泛的制度背景下,为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在律师中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机会是很重要的。 另外,有些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完全的空间。 例如,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验证证据的规定必须细分,不要限制律师和被告人验证证据。 律师验证证据和核实者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不得自证的罪名规定是相辅相成的。 另外,律师要想发挥作用,必须提高自己的执行素质、执行能力。 对此,有学者介绍了地方经验,有省首先对省内律师事务所的刑事业务状况、律师状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人才培养等展开了专业调查。 其次,据此制定刑事律师理论水平、辩护技能、执业规范、伦理道德等方面进行计划、系统、专业训练和教育的事业计划,包括年度任务、短期计划和长期目标,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平台。 最后,省法律界人士厅、省律协与当地政法大学密切合作设立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具有培训教育本省刑事辩护律师的实力,稳步推进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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