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消法草案征集意见 专家:惩罚性赔偿可假一罚十
本篇文章805字,读完约2分钟
新京报(记者廖爱玲)实施了近20年的《顾客权益保护法》,最近首次提出了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昨天发表了《顾客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全文和证书,向社会征集了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是5月31日。
诱惑公众节约环保合理的费用
草案从充实细化客户权益的规定、加强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费用方法、进一步发挥客户协会的作用、进一步确定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等五个层面出发,提出了新的消法
这次发表的草案规定,对于互联网、电视、电话、邮寄等新的远程销售商品的交易活动,导入反感权,购买的商品不满,不愿意的话可以在7天内无条件退货。
个人新闻,如保护客户隐私
确定客户隐私保护等个人新闻。 原1+1惩罚性赔偿拟调整为1+2赔偿,最低设定500元赔偿额的下限。 消协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为客户提起诉讼。 客户投诉后,经营者提出证据是清白的。
此外,为了保护客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草案规定,如果互联网交易平台上的销售者、服务商不再使用该平台,客户可以向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者请求赔偿
-专家的说法
惩罚性赔偿可以伪造一罚十。
昨天,参与修改消法的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指出,关于这次发表的草案,还有一份副本值得完全和进一步修订。
对于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修正案将原来的1+1惩罚性赔偿调整为1+2赔偿,刘俊海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假一罚10,消法应参考,贯彻双重升和双重降的大体。 通过降低客户维权价格,降低商家的违法利益,不给处罚额设置上限,可以抑制商家的侵权行为。
中消协律师团长邱宝昌也认为处罚标准太低,客户为举证耗费时间和精力,最后得到的赔偿很少,特别是金额小的商品和服务,会降低客户的维权积极性,最终放弃维权。
刘俊海还提出,可以考虑在国务院设立全国顾客权益保护委员会,指挥顾客维权事务。
新京报记者廖爱玲
标题:热点:消法草案征集意见 专家:惩罚性赔偿可假一罚十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416/49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