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湖北京山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何某某、王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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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络新闻(王中正□通讯员汉龙玲)以中老年人女性为盗窃目标,假装捡到钱分钱,结果有机会偷了对方的金银首饰。 最近,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以盗窃罪逮捕何某、王某两人。
据了解,何某、王某两人是专门物色50-70岁年龄段,长相温柔,戴黄金首饰,单独行走的中老年人女性。 年5月28日至8月15日,何某、王某两人分别驾驶摩托车在湖北荆门市掇刀、钟祥、京山、宜昌、当阳等地共同发生了7起盗窃案。
调查显示,两人把裁剪100元真正的人民币和硬托盘的假金和假金项链放在黑色的方袋里。 假装大人向受害者打招呼。 打招呼的过程中,我把黑色的角袋掉在地上捡起来,神秘地打开角袋给受害者看最外面的100元,告诉受害者捡到钱想和她分钱,以路边的人不方便为由,骑摩托车把受害者带到人烟稀少的狭窄小路上。 何某和受害者想分钱时,王某骑摩托车赶到现场,说看见有人捡到了自己的钱,要求检查两个人的钱包。 何某先拿出自己的零钱给王某看,然后给受害者现金给王某看,得到了拿受害者钱的机会。 王某还骗受害者说妻子的黄金首饰不见了,背面有刻着的文字,要求受害者确认身上的黄金首饰。 何某借机给受害者拿黄金首饰给王某看,王某看后说不是自己的妻子,何某趁机在受害者背上的衣服里放了一个黑色的角袋,说受害者放了首饰,其实是把黄金首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 最后,王某假装和何某吵架带走受害者,两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直到受害者打开黑色的角袋,我才知道里面有硬纸盒。
检察官警告说,20年前在广东沿海人口众多的城市频繁发生捡东西的钱,贪婪的人会上当。 捡东西是招牌,目的是偷财物。 馅饼不会落在天上。 受害者梦想喝汤赚一点钱,但让自己面临风险是自己的贪婪。 不义之财是不可取的,一旦发现受骗,必须立即打电话报警,把犯罪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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