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中交第四航务局被曝违法中标 制度、法纪容不得“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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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暴露在停业整理期间非法中标的大亚湾石化区软基项目和壳牌填埋项目中,中国交第四航务局和广东省惠州市住建局、大亚湾石化区建设局陷入了舆论泥潭。
质量万里行表示,今年4月,中交第四航务局因违法分包和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理90天。 停业维修期间,全国不得承担新建设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业务。 但是,在停业整理期间,该公司违反上述两项投标中标。
中标是违法的吗? 惠州市住建局和大亚湾石化区住建局表示,该企业在停业维修期间,受限制的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包括港口和航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业务,具有投标资格,因此不违法。
很明显,这个回答并不释然。 实际上,停业的确定定义是停止所有业务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投标。 另一方面,根据住建部等九部委编制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上述两项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发生重大事故或停业。
但是在这个典型的违法中标事件中,人们看到监督管理部门不仅事前履行审查义务,而且事后故意曲解,为违法公司掩护,打制度和法纪的镶边球。
近年来,包括招标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纪检监察、审计前置、全过程监督措施,对控制工程建设行业腐败升值起了积极的冲击作用。 但是,你应该会发现,对法规和制度产生擦球的现象,需要高度重视。
从政有经,导致行为。 只有坚决纠正打公平球的现象,一起发现,一起调查,特别展现效果,给予冲击,才能维持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制度法纪的刚性约束不能擦拭边境球。 中国建交第四航务局作为国家队,应该成为遵守纪律的榜样。 对曝光的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及时修正、纠错、很多负责人真的可以摆脱舆论的困境。 (文/柴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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