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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4-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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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于去年12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现已公布,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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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大

年12月27日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是烟叶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必须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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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烤烟叶、晾烟叶。

第三条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款项总额。

第四条烟叶税的税率是20%。

第五条烟叶税的应税金额是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款项总额乘以税率计算的。

第六条烟叶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第七条纳税人必须向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第八条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第九条烟叶税按月征收,纳税人必须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月底之日起15天内申报纳税。

第十条本法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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