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网络+”医疗服务医保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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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行了《积极推进网络+医疗服务医疗保险支付的指导意见》,确认相应的网络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委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主将“合同”纳入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
指导意见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处理慢性病患者复诊药物的经验方法纳入常态化事业,确定了“网络+”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和方法。 例如,“互联网+”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是门诊慢性特病等复诊持续者的诉求,投保人可以在本统一地区的“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发放处方发生的诊疗费和药品费,按照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医疗保险负担部分由当地医疗保险办理机构和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值得观察的是,指导意见对异地医生预约了前瞻的改革措施。 国家医疗保险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长熊先军表示,现在医疗保险支付的“网络+”医疗服务主要仅限于统一地区内,下一步将支持地区搜索的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电子处方在统一地区之间移动等,“尼
中日友好医院快速发展办公室主任吕清君说,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提出统一地区医疗保险中心建立处方流动平台。 这意味着网络医院的处方将分别分发给医疗保险中心和患者,在电子处方的流动中确保防篡改、防伪、防伪和防欺诈。 利用医疗保险支付证明书,在网络医院确认患者的身份也很方便。 这些措施为实现异地医生和门诊直接清算奠定了基础,使之更为便民惠民。 (记者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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