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就个体新闻出境安全判断办法 国家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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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家网络新闻事务所13日就“个人新闻出国安全判断方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个人新闻出国应该进行安全判断。 根据安全判断,个人新闻出境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难以比较有效保障个人新闻安全的,不得出境。
根据意见稿,个人新闻是可以结合用电子或其他方法记录的单独或其他新闻来识别自然人的个人身份的各种新闻,包括自然人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识别新闻、住址、电话号码等
根据意见稿,个人新闻出国前,网络运营者必须向所在地省级网络通信部门申报个人新闻的出国安全判断。 个人新闻出国安全判断的要点是判断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合同条款是否能充分保障个人新闻主体的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有是否有损害个人新闻主体合法权益的历史、是否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等复印件。 网络运营者在建立个人新闻出境记录的同时,必须至少呆5年。
根据意见原稿,互联网运营者或接收者会发生大的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 个人新闻主体不能或很难维持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互联网运营者或接收者不能保障个人新闻安全的情况下,网络通信部门可以要求互联网运营者暂停或中止向海外提供个人新闻。 另外,对于违反规定向国外提供个人新闻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省级以上的网络通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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