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职工医保个体账户改革“破冰” 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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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屈婷、陈弘毅)国家医疗保障局26日在官网上发表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改革个人账户,
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了统一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目前,中国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3.29亿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累计8276亿元。 个人账户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意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投保人门诊保障不充分,互助保障功能不明显的弊端逐渐出现,是新的医疗保险改革必须吃的“硬骨”。
据征求意见稿介绍,职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改革“破冰”的关键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依然保存,但加强了门诊互助保障功能。 其中包括三项核心措施。 一是建立完全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互助保障机制。 例如,普通门诊统一涵盖所有员工的医疗保险参与者,支付比例从50%开始。 另外,将扩大统一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特病的病种范围。 二是改进个人账户的核算方法,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各有调整方法,具体标准由各省级医疗保险部门指导调整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明确。 三是规范个人账户的录用范围,从投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孩子,支付范围由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生产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用于购买医疗消耗品产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这次改革也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作为新的医疗保险改革纲领文件,建议将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基金的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账户,建立健全的门诊互助保障机制。
据医疗保险专家介绍,根据听取意见稿所示的改革构想,改革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现有钱没有变化,本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将“减少”,但“减少”部分其实变成了加强门诊保障。 实际上,由于门诊医疗费的清算水平提高,个人账户的录用范围扩大,投保人的整体保障水平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录用效率也进一步提高。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州、青岛、厦门等地相继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改革和门诊费用统一的探索。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宗凡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一的这个过程,是投保人在基础医疗机构定点看病、逐头支付等,从源头激励基础医生,促进基础健康和慢性疾病管理的开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改革的意义不仅是提供更好更公平的门诊保障,还为促进医疗保险的健康管理打开了重要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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