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超重货车司机遭“敲诈式执法”,必需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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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志
据报道,由于车辆超重,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司机刘某的卡车被濮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拘留了两个多月。 这两个月,刘某先被要求以最高金额解决其所有处罚后,在同行的指示下,他多次被相关员工“装满现金”才获准取回卡车。
交通执法行业的腐败现象,过去曝光过,但这一报道揭开了更加震惊外界的黑幕。 当地执法人员依靠执法权受贿,把罚款变成生意,性质上上升到了“敲诈执法”。
具体是怎么收钱的? 据报道,检查问题车辆后,执法人员经常按照《河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管制》,发行最上层的罚单。 罚款金额太高,司机负担不起,所以只能用个人送钱的方法通过人情关系,降低处罚标准。
例如,一些司机装钱后,处罚金额从原来累计的8万元直接暴跌到1万元以上。 在这样大的“价格差距”下,司机当然没有太大的选择。
这在司机的爆料中明确了,但当地执法机关的“敲诈执法”实际上并没有被隐瞒。 我可以举出两个细节。 第一,司机送钱是工作窗口。 第二,员工直接通知司机,确定需要付钱解决罚款、需要送餐、购物卡等。
有趣的是,卡车司机在发表自己的遭遇后引起了很多共鸣。 你会发现当地执法机构的混乱持续了很长时间。 那么,作为公职人员的执行者,你怎么能这么大胆地收钱呢? 腐败行为到底持续了多久? 收到的钱和司机支付的罚款到底流向了哪里呢?
从司机的角度来看,确实如果不违法就不会受到惩罚,但执法人员手中的执法权改变性质不好的租赁行为对交通运输秩序的破坏更为严重。 因为由“敲诈执法”派生的腐败价格会使运输价格进一步上升,迫使司机超载运输,引起恶性循环。
从举报复印件来看,必须观察到当地执法腐败不仅仅是“敲诈执法”。 例如司机说,当时同行的多辆卡车,尽管超限问题很普遍,但只有一部分车辆被拘留,“没有拉车与黄牛的有关”。 这里说的“黄牛”“有关系”到底是谁?
另外,这些付了钱和罚款的司机在取车时必须遇到停车场的附加费。 收钱的项目包括开锁费、驾驶费、英镑费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 但是,《河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管制》明确禁止收取这些钱的项目。 这意味着交通执法机构和停车场同样是秘密的利益运输关系吗?
关于这些细节,如果爆料复印件完全真实,当地交通行业的执法混乱可以说是系统的,形成了涉及很多人的完全灰黑优势链。 现有的执法规定如果没有东西,执法权就会成为敲诈勒索的工具,其性质和负面影响极差。
联名投诉发表后,有点司机受到濮阳县纪委员工的咨询,至今没有以下情况。 要调查到底到了哪里,需要及时公开。 另外,这件事显然不能停留在当地自我调查的局面,必须有更高层次的机构介入,调查到最后,认真负责说明。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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