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年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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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两岸和平快速发展法学论坛及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于7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隆重举行。 图为论坛开幕式现场。 郭海鹏摄影
□法制网络记者汪闽燕
7月19日至20日,由中国法学会、台湾东吴大学主办,由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东吴大学法学院承办,由法制日报社赞助的第七届两岸和平快速发展法学论坛及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来自两岸法学法律界的240位专家学者聚集在一起,围绕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两岸关系对和平快速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未来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期待。
法学交流合作广泛丰富
今年是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中央台湾办公室、国台办公室主任刘结一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快速发展法学论坛开幕式致辞中表示,“大陆同胞长期努力,不懈奋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我们一直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保障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推进两岸关系和平迅速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法学法律界交流、法学行业专业交流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30年来,尽管两岸关系起伏,风雨交加,两岸法学法律界的交往、交流、合作步伐从未停止。 ”。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快速发展法学论坛上指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往来人数、人员水平、讨论主题、合作行业等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扩大、深化。
王乐泉的这篇论述得到了与会嘉宾的广泛承认。 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说,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经历了30年的历史。 过去30年来,东吴大学及其法学院领导台湾法学界的跨时空抵抗,以各种学术交流的方法,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合作模式,缩短了两岸历史上的差距,特别统一了双方法律正义的概念,建立了中华法学统一的局。
30年来,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广泛而丰富,取得的效果极其丰富。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勤华指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海峡两岸法律关系进入了紧密时期。 台湾地区既有关注大陆法治的迅速发展的现象,也有大陆吸收借鉴台湾地区法治建设经验的现象,以大陆吸收借鉴台湾法治的迅速发展为主。 这体现在立法、司法、法律教育、法律学术交流以及法治理念和法治以前流传的方面。
台湾法律界人士协会理事长苏永钦进一步指出,大陆过去30年法治的迅速发展不亚于其他领域。 “从实体法、导论法的成立到法院、法学院、法律职业的全面建设,借用了初期经济快速发展学者罗斯的用语,大陆法治已经起飞了。 ”。
通讯涵盖法学的各个行业。
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年来,所有法学行业都有很深的交流。 从这次论坛的议题设定可以看出,来自两岸的法学专家学者认为“民商事法学的迅速发展和两岸人民权益保障”“刑事法学、行政法学的迅速发展和两岸执法司法合作”“财经法学、社会法学的迅速发展和两岸经贸合作
比较分析表明,何勤华两岸法学交流合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立法方面,大陆的国家赔偿法、民法总则、物权法、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企业法、文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等从台湾立法中取得了很多成果。 二是在司法方面,在证据制度、诉讼程序、当事人保障、判例制度、法院编制、回避制度、调解和仲裁制度等方面,也同样吸收了很多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 三是在法律教育方面,海峡两岸的交流、交流、互相借鉴相关成果方面更加活跃频繁。 大陆很多法学教育工作者非常频繁地去台湾地区的各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台湾地区法律行业知名学者如王泽鉴、黄茂荣、翁岳生、陈新民、潘维大、苏永钦、程家瑞、赖来焘、陈清秀、黄源盛、陈春生、张志铭、洪家殷、陈慧馨、。 四、在法律学术交流方面,海峡两岸的交流和交流更密切。 王泽鉴教授的著作在大陆再版,其他台湾学者的作品在大陆也是广泛的网民。 大陆法学家,其许多作品在台湾也出版和赞同。 五、在法治理念和法治以前流传的方面,海峡两岸的相互传承和吸收也非常顺利。 近代西方传入东方的各项法治理念和法治大体得到海峡两岸法学界的赞同,成为两岸共同推进的法治建设事业。
经过30年的交流合作,“两岸已经从单方面的参考变成了处理问题的能力竞争”。 据台湾法律学家苏永钦介绍,大陆法学的规模和后发特点,长期偏向于更大的胜利面、唯物学风,大陆法学在本土深植中有更好的表现——不仅从法院的案件中寻找问题,而且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角落的问题中
司法互助协议的满意度很高
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海峡交流基金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两岸司法合作协议》),确立了两岸司法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文件送达、取证、移交罪恶盗窃、审判同意,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教授黄风表示,海峡两岸在刑事司法和执法行业的合作标志着从案例方法向常态化、制度化方法的转变,是综合性和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全面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的框架协议。
《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近十年实施,两岸警察、检查、审查等主管部门和协议联络处在《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各行业内推进两岸司法的具体合作,案例从无到有,数量不断增加。 根据年“520”以前的统计数据,《两岸司法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两岸共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赴东南亚开展47次警务执法合作,逮捕电信诈骗嫌疑人7700多人,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4600人
“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得到台湾地区民众的高度支持,位于两岸两会签署各协议的满意度排名前列。 在台湾方面近年来就两岸签署的各项协议进行的民意调查中,“两岸司法合作协议”的支持率始终保持最高,最高时超过80%。 黄风认为,在台湾这样的民意多元社会中,“两岸司法合作协议”为什么获得这么高的民意认同度,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原告、被告、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应该是平等受益的权益保障性质的协议
推进国际法治的迅速发展
站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年的新起点上,未来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应该如何迅速发展受到两岸法学专家学者的关注。
前几天,习大总书记在会见国民党前主席连战时,提出了“四个不可动摇”的主张。 这包括坚决反对“台独”,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潘维大指出,习大总书记在北京会见连战是两岸关系迅速发展的重要正向信息表现。 习大总书记指出两岸关系的政治方向和正确道路,强调“四不可动摇”,特别是两岸加强交流合作和深化,谋求两岸同胞的福利,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 连战先生也提出了中国、两岸和平、互利融合、中华振兴4点主张。 这实际上代表了两岸人民的共识和期待。
王乐泉在致辞中提出了三个重复:反复深化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方向不可动摇,两岸法学交流的政治基础不可动摇,反复服务两岸同胞福利的宗旨不可动摇。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强调,两岸法学法律界必须反对中国的大体“九二共识”、“台独”,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与快速发展的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
潘维大也表示,将来将继续与台湾的公私立大学结合,扩大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 在世界多边政经体制框架下,两岸增加相关国际法和比较法律体系的研究,特别是英美法体系的研究,英美法系国家滥用国内法,破坏严重的违法干预和国际经济法律秩序,共同推进当地法国际化作为政经整合的手段,中国和国家
“一带一路”的话题也受到台湾学者的关注。 中国文化大学国发大陆所副教授刘性仁说,“一带一路”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关系到整个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一带一路”会给法律服务业带来新的机会、新的迅速发展和新的变革。 在参与“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两岸法律界必须调动“一带一路”的机会,从原来案例的合作转向以产业为基础和以公司为基础的合作,更好地应对当前国际社会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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