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公租房违规行为纳入征信应成标配
本篇文章949字,读完约2分钟
张淳艺
行政处罚与公租住宅的逐利空间相比不足以起到惩戒性的作用。 公租房的违反纳入征信,不仅规范公租房的管理,对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也有很大帮助。
最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了《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收集关于违反公租新闻的合作备忘录》,首次将违反公租的家庭新闻纳入金融系统征信平台。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赁水平、满足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住房收入困难的家庭、没有新就业住房的职工、城市稳定就业的外国工人租赁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保障作为我国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的城市化,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了重要意义。
到目前为止,公租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住。 用欺诈手段租赁、租赁、擅自装修公租房时,住宅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宅管理方法》进行行政处罚。 限期返还公租房,按市场价补充租金,罚款,5年内不得申请。 这些处罚措施不能说严格,但与公租房的一利空间相比,不足以发挥本来的惩戒作用。 因此,尽管各地不断完善的公租房采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但严格的违反公租房行为仍实行执法,公租房出租等现象依然被禁止。
因此,北京市有望将公租住房违规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大幅度提高违规价格,从根本上抑制。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被称为个人“信用身份证”,贷款买房、买车、申请信用卡时,金融机构查阅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对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共同申请人来说,违反公租房的录用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后,必须在相关行业加以限制,当然要慎重。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行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了信用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中的基础作用 《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规定“不动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提供公共租赁住宅的租赁、租赁、销售等经纪业务”记入不动产经纪信用文件。 下一步需要参考宣传北京的方法,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追加违反公租房的录用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规定,使之成为标准。 这不仅有助于规范公租房管理,提高租赁家庭合规意识,也有助于推进诚实的社会建设,营造诚实可靠的气氛。
标题:热点:公租房违规行为纳入征信应成标配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208/34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