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遏制“坠物夺命”还须下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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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晨雨
原题:抑制“坠物夺命”需要猛药。
最近,由于高空抛物造成的伤亡很多,高空抛物也称之为“悬挂在城市上空的疼痛”。 侵权责任法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上扔东西,从建筑物上落下的东西给别人造成损害,难以明确具体的侵权人,除了可以说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以外,有可能侵害的建筑物录用者给予补偿。 这被很多人称为“高空坠物连座”条款。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害者的维权依然很困难。 (《法制日报》6月24日)漫画:徐简
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官方微博报道,年6月22日12点左右,南山派出所接到通报,行人在人行道上因高处坠落受伤。 根据初步调查,王某(女,32岁)在光彩新世纪家的住宅打扫时不小心落下了健身用杠铃片,导致路人李某(女,36岁)的头部受伤。 李某已经接受了医疗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现在王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警察正在积极进行全面取证,依法解决。 (澎湃情报网6月22日)
客观地说,上空的坠落物已经成为威胁人身安全甚至公共安全的重大风险。 根据迄今为止的实验数据,“从4楼扔30克鸡蛋会肿,从8楼扔会损坏头皮,从18楼扔会损坏行人的头骨,从25楼扔会当场死亡”。 另一方面,健身用杠铃片的重量和硬度与鸡蛋相比完全不是位数,从上空坠落后产生的巨大杀伤力更不常见。 被伤害的李某没有生命危险,越来越多的事情恐怕是没有击中要害的大幸运。
现在,警察正在调查解决,事件的详细情况还没有公布,但对高空坠物的主人来说,法律责任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即使主观上“杠铃片”自己脱落落下,也不能推卸民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落下给别人造成损害的,可以明确侵权人的,由直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这个高空坠物的伤害,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适用法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李某发生障碍时,生活补助费、生活自理。
当然,关于这个事件,除了民事侵害责任之外,可能还有刑事责任。 对于高层建筑的居民,如果不小心碰到了墙皮、花盆、玩具,可能会不小心,健身用的杠铃片,谁能放在建筑物的“放置”“悬挂”上? 必须考虑这样的“巨体”从天而降是主观意图还是疏忽大意。 如果是主观故意的话,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当然,如果疏忽大意,就有构成过失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嫌疑。
看看媒体的报道,最近高空坠落物很多的事例。 到底是什么导致高空坠落物相继发生? 客观上,可能有建筑物老化和恶劣天气等原因,但人的因素从根子上增加了。 其实,即使大楼老化,物业管理部门、住户也要经常有管理修理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是恶劣的天气,没有准备好也是有意义的。 既然造成了无辜行人的伤害,有关方面就做不到。
另外,对于有点高层建筑的居民,应该观察到他们的安全意识、公共道德,和现代公民的标准有很大的差异。 在他们看来,楼上不是另一个住户,即使自己随便扔东西,别人也找不到自己的头。 现实中,当遇到高度的抛物时,20.23%的人“可以说坏话”,35.68%的人“找也找不到人,只能自己觉得运气不好”的媒体调查。 实际上,面对这种情况,不造成伤害可以选择警报,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公共秩序等规定,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即使找不到人,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让楼上的所有居民以“连坐责任”进行赔偿。
强调那么多法律责任的是“马后炮”,但如果真正实行的话,也有助于避免东西落在上空。 在经济学上,如果这样的价格足够高不可避免的话,对行为者的制约必然远远优于通常的道德说教。 吃更猛的药,更认真,让法律落地,减少高空坠物的悲剧,人们可以安心地在城市的天空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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