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二十大范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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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北京11月24日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郄建荣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至今已近两年。 今天,生态环境部表示,目前各地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或机构已经处理了600多件案件,处理了200多件,形成了有影响的典型事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吉林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2月,中处理、国家发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全面部署了全国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据生态环境部政策和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级政府、市地级政府为赔偿权利人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要有三种,一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的环境因素损害。 二是引起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因素的损害。 三是由上述环境要素、生物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害。 他说,在对生态环境损害作出鉴定判断后,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或机构提出索赔,要求负责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生态环境部表示,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凝练行之有效,总结宣传经验方法,充分发挥典型实例的示范诱惑作用,展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实务效果,生态环境部组织表示:“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今天公开了20个范例。 据生态环境省介绍,这20例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10大典型例招募选拔”的候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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