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十不得”划出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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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 记者11日在教育部发行《研究生指导行为规范》,反复正确的思想指导、科学公正的招生、细心的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责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严格的经费录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 比较现在的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确定“十不可”的要求,给领导的指导行为画上底线。
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的负责人介绍说,行为规范多次积极诱惑,同时奠定了基本基础。 根据准则,领导要全面执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多次严格研究学问,开展研究生科研,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
另外,行为规范确定了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得做出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不得组织或参加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客观公正的活动。 对研究生学业过程和面临的学业问题不要放松监督和指导。 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不要违反擅自延长研究生的毕业时间。 不可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要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审查和答辩。 不得以研究生的名义虚报、收取、挪用、侵占科研费或其他费用。 要与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的研究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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