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黄克功逼婚枪杀刘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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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1937年10月陕西甘宁边区的延安城。 黄克功原系延安抗大十五队长,少年参加红军,长征陕北。 受害者刘茜是太原进步学生,冒险突破封锁线,向延安抗大十五队学习。
黄与刘经短期接触,带着一定的感情开始恋爱。 小刘搬到陕北公学后,两人渐渐疏远了。 刘茜对黄克功的纠缠感到厌恶,多次批评说服无效,表示拒绝与黄克功结婚。 黄克功认为失恋是人生的一大耻辱。 所以萌生了杀刘茜的念头。 1937年10月5日晚,黄克功拿着手枪,找刘茜在延湖畔的沙滩上谈话。 当刘茜确定她不肯嫁给黄克功时,黄克功拿出手枪连打了刘两枪。
事件发生后,一些干部在黄克功为革命做出了很大贡献,要求赦免。 黄本人也依靠功劳给毛泽东和审判长雷经天写信,要求从轻处罚。 但是,边远地区高等法院在院长董必武的主持下,忍受着各种压力,坚决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地审理了这个案件。 同年10月11日,在受害者所在的单位陕北公学大礼堂召开了公审大会。 抗大政治部胡耀邦等人是起诉者。 边远地区高等法院雷经天担任审判长,经过审理,证据确凿,本人也坦白,法庭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中国法律史简明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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