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南宋判官胡石壁的判词与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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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颖,字叔献,家梅下,前面有石壁,然后编号石壁。 郯州人在绍定五年(公元1232年)登上士第,之后历任平江府兼浙江西提点刑狱、湖南兼提举常平、广东经略安抚使等要职,辗转晋升,可以说是漫长历史的宦途。 作为南宋时代煊赫一时的“名公”,他在任上(多为湖南任上)的许多书判(第一是审判文件和政府公文)被收录在《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流传于后世,人们可以一览南宋中后期法治思想的堂奥。 本文选择了“学者教唆词诉讼把持县官”的书判,试图分解当时惩罚统治阶层士集团教唆诉讼的司法实践和书判的行文和逻辑。
胡石壁一词对比的是刘涛这个“学者”,也就是学子。 这个人专门用教唆语打官司工作,请官员做沟通关系的事务,胡石壁称之为“把持人”。 在湖南新化中,这位刘涛几乎达到了黑白两顿饭的水平,“同恶相济,实繁有徒”正是小黑社会组织的领袖。 刘涛的胳膊有多大? “抓住县官,掠夺徐官员,颐指气使,莫不敢”,县官和徐官员在他长期腐蚀和威势的诱惑下,直到“莫不敢”的程度,说“涛之右,官员之右,左,官员之左”。 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不付出那个意思”,刘涛抓住了贿赂官员的功劳和掌握的官员们的秘密,制造了“浮言胥动,两句沸腾”,结果“吵闹,不诬蔑人”,受益的大小官员们害怕他,不乖乖。 长期以来,刘涛的名声广播很远,关邑的人只是提起诉讼,“都走那扇门,争夺贿赂”,纷纷向这个地方的黑社会“毒瘤”寻求庇护,而且已经“习惯成风”,那时,新化这个地方的司法机关
这次新化的长官不足,负责纠正政府事务的知事参军了。 刘涛重新应用技术,在知录摄邑之初,在吴允星争诉讼案件中试水,委托知录,如果知录受贿,为他工作,那就“城狐社鼠,昼伏夜动,独占无视市利,什么都做”。 没有人知道“介然遵守,凛不可犯”的记录。 于是事件来到胡石墙那里。 胡石壁对这本书的判决,论证清楚,文章流畅,文采和解释兼备,非常有可读性。
声援经济史,切中要害
孔子说。 “不是那个位置,没有计划政治。 ”。 曾子曰:“君子想不起其位。 ”。 圣贤的意思是,想建天下之人,各安其分,各去其所,无相剥夺伦而已。 否则鄙视就高,不会陷入犯罪者数希。 刘涛,笔门圭洞的人耳,从安贫乐道,笃志好好学习,如仲舒之下的窗帘所唱,三年不窥视园子,如昌黎的烧结表,矮值到了穷年,又有可能。 公家的事,应该怎么过问? 现在背着圣人的责备,用它的心进出公门,拥抱关节,从而也说了这个义。 嗟夫! 天下的义事,是常人能做的吗!
杜季良豪杰很正义,很担心人,很享受人的乐趣,但马援还不能告诫哥哥,指挥是谁? 你敢为了马的援助而这么做吗? 让涛果实诚实,我应该听孟子搬! 我说了。 “现在同室的人有战斗者,救它的,是染头发救的,但也可以救它。 旁边有战斗的人,从鼻子到鼻子去帮忙的话,就会混乱下去。 ”孟子以前为了混乱拯救了邻居的战斗,涛以参与别人的诉讼为义和平吗?
在判决书的开头引用孔子的话“不求其位,不求其政”和曾子的话“君子不能考虑其位”,儒家礼教的核心观点,即长幼尊卑有等级上的差异,“各取其分,不去各处。 刘涛作为本案的主角是“笔门圭洞的人”,要有穷尽的乐趣,笃志要好好学习。 就像董仲舒的《三年不偷看园》和韩愈的《石膏继表》一样,学习读书是读书人应该遵循的圣贤之路。 在宋代儒家眼中,刘涛违背圣贤的教导,公然接受诉讼,说“用其心进出公门,拥抱关节”,以公事不言,以其行为“义”为脱罪辩护,真是颠倒黑白,平静
为了加强论证,胡石壁进一步声援经史,用“马应援犹大哥哥无效(杜季良)”和“孟子以拯救乡邻斗争为混乱”两个事例反驳刘涛的“以参与别人诉讼为义”的辩护。 《后汉书》的马援在他侄子马严、马敦的信《戒律兄弟严敦书》中说自己有两个好朋友。 一个是龙伯高,另一个是杜季良。 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选言,谦节俭”,杜季良人“豪杰好义,忧人忧,乐人乐”,两人品行高尚,但马援教子孙学龙伯高,不学杜季良。 为什么呢? 因为后代学不到杜季良这样的“忧人忧、乐人乐”的真正品德,只学他的表面方法(交友世界等),就有可能“画虎不是反类狗”,担心成为单薄的孩子。 从胡石壁来看,马援还教子孙不要仿效杜季良,刘涛成为普通读书人,还主张自己交朋友,有资格“义”朋友诉讼吗? 孟子说,“孟子迷惑了拯救家乡邻居的斗争”,孟子说,“同室的人在争吵,即使没有披头发戴帽子,仓皇也可以劝架。 但是,如果同乡的人吵架的话,自己关门也不用问。 刘涛既然和吴允星没有任何关系,关系比不上同乡的人,还说:“干预别人的诉讼是正义的吗? ”。
在致力于维持社会稳定以德为中心的宋代,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已经与法律融合,成为区分非曲直的重要尺度。 在判决书中,他在情理上反驳了学子刘涛主张的自己所做的一切“义事”,在逻辑上为后文的适用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宋史》也称赞胡石壁。 “书宣告笔千言,根据经史记载,声援事件,对偶都很精致,网民很惊讶。 ”。
讲道理,朴素现实
现在看那个札幌的陈先生,准备看那个罪状隐瞒不了的东西。 证明过赃物,也有犯法,涛札幌说,借自己的财产,和案件官员一起,证明过赃物。 计划指示公事,有时犯法,涛札幌说,然后浼典推要钱书,计划指示公事明。 泄露监狱之情,犯法,涛札幌说。 为了破案,把李台驰低头,那是泄露监狱的情况说明。 即,为了观察这三件事,不知道涛的自爱很重,即使受到酷刑也无视的人,果实是义和平,利益和平吗? 分辨不出来,搬清楚! 状态波的学术,特别是静音。 比起用所有的句子来你们,生命意味着制造语言,一切未知的道路,看每个人都抚摸着手,那不是特别吗? 平时沉迷于利欲之场,奔走于形势之路,无暇斟酌六艺之文,披着百家编织。 法律上,本联合科断绝,把那个职位读给学校,不想让裸体皮肤拄拐杖,从拙劣记,向示教刑,送学决定竹櫂10次,从诉讼斋中按下,还列着县市。 准备帖催促吴允星事日由公决定。
胡石壁总结说,刘涛有三大罪状:一是借了自己的财产,和案件相关人员一起,犯过证明赃物的罪。 二是后来犯了浼典押、要钱本、指示公事的罪。 第三,他犯了亲自低下李台驰,泄露监狱情况的罪。 胡石壁如果揖之为法,本合科会拒绝,但刘涛书上读的是介书生,不想在裸露的皮肤上拄拐杖。 这对他还开着网,轻轻地掉头发,想着“婆婆从拙劣记教,教刑”,把他送回学校,“打官司”。 在这一段中,判决书的提取、精算得到了很棒的展示。
道理很清楚,逻辑很清楚。 刘涛不是那个位置,但想要左右公事,只有违背情理才能犯罪吗? 当然不同。胡石壁结合案件,总结罪状,从事实认定(如借自己的财产,与案件职员一起)取得法律(如证明赃物的罪名要件),将法律事实归属于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的法律评价, 可见胡石壁不仅重视以情理解决事件,而且重视依法治罪。 作为最终处罚适用的一环,胡石壁考虑到刘涛是介书生,从轻发中掉下来,但也是在明确分有罪判决名后的量刑裁量减少,这些体现了情、理、法的交流运用。
语言朴素,具体实用。 宋代的书判与唐代相比,一个重要特色是更朴素现实,追求裁判文书的说法。 这些在本道裁词中也表现得很好。 无论是对孔子、曾子等圣贤的话的引用,还是马援戒兄弟、孟子对乡邻斗不救的两个事例的引用,都为惩罚论证、教唆诉讼服务。 在语言方面,唐代的很多判决书辞藻华丽,非常重视文学的颜色,但到了宋代,判决书的浮华之风消失了,开始使用适合讲道理的散判。 胡石墙的这篇判决书作为公文,重视严格、规范、正确,不重视“积累故事、扭伤辞华”,而重视叙述事件和道理,更彻底地说明判决的道理,判决结果也更令人信服。
为了珍惜教训,宣传信息的诉求。
这个判决书被称为学子教唆语诉讼、贿赂官员、司法介入的批判和惩戒,但不是实际作出判决,胡石壁用大量的笔墨进行说明,其深刻的目的是实现对民众的教化。
一是宣传儒家的“义利观”。 义人,事情的好处也在。 管子提倡“礼义廉耻,国家四维”,儒家提倡“仁义礼智信”,“义”作为丰富的道德范畴,受到儒家的强烈尊敬。 除此之外,儒家并不反对人们的利益,孔子也认为“财富和贵是人所欲为”。 只是需要“义后利”“义后取”“利不克义”。 那么,如何传播这种观念呢? 除了召开讲坛之外,还需要将判决书作为“教化”民的另一阵地。 基于此,胡石壁据典,驳斥刘涛的辩词,其中强烈批评说“误入利欲之地,在形势之路上奔走”,先戴上违背礼法的帽子,再讲道理地加以诸法律的惩戒。 不论当时的“义”、“利”关系今天是否也被继承,但不可否认,法律作为抑制逐利、维持儒家正统统治的工具,确实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一是提倡“无诉讼”的观念。 儒家“德主刑辅”、“无案例”、“无案例”一直是封建统治者的追求,符合儒家以前的传统思想,与当时社会管理的诉求密切相关。 因为这个司法当局会尽全力进行辩证法的分析,谋求每个案件的“诉讼”。 这几个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的今天,我们强烈提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借鉴“枫桥经验”,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 另一方面,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依然发挥着教育、评价、指导和模范的功能。 例如,法官将村民擅自爬树提出杨梅堕落请求案、电梯吸烟阻止案等象征性事件,明确责任,辨别是非,弘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这些通过宋代名士大儒和书判断为“宣言”。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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