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我发在《法治日报》上谨防高考诈骗稿引起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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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创刊40周年征文我与法治日报
□王武名
我退休前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政务科任主管信息推进工作民警,从2000年开始在《法治日报》上发布以照片为中心的信息原稿。 其中影响最大的原稿是2002年8月9日刊登在《法制日报》6版的《警戒:高考热浪有欺诈》长篇通信。 当时处于高考的志愿阶段,社会反映非常强。 必须唤醒梦想“花钱就上大学”的部分父母,执行正规的考试程序,以免上当受骗。
2002年7月20日晚,西安魏先生在家人的协助下,乘出租车将中年男性扭伤为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 魏先生把扭伤的中年男性的名字确定为王某学,以帮助魏先生的长女上名牌大学为由,自2000年4月以来诈骗了22万元。
2002年7月24日在红庙坡派出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连续三天加班翻阅文件,采访事件的民警,同年7月29日,我盖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的印章,与李玲、王武名、华年轮三人姓名的复印件签署两张照片,用“特快快递”发给“法制日报”。
2002年8月9日,以“警戒:高考热浪有欺诈”为题,两张照片刊登在《法制日报》6版上。
情报原稿刊登后,处于高考的志愿阶段,大众的反应非常强烈。 一位市民给我们打电话,感谢公安机关及时破案,提醒考生以自己的实力努力,警告考生家长要严防骗子。 其他地区的市民来访,声称遇到过类似的骗子,也要求莲湖分局立案搜查。 我们告知受骗的市民,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通报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
非常偶然的是,2002年8月9日的同一天,在全国30余家省级报纸上刊登了我提供的新华社转发的这个高考欺诈特辑。
开花落花又是一年高考报告志愿,录取入学的阶段。 骗子每年都有,花样“层出不穷”,父母们擦亮眼睛。 希望天下“望子成龙”的父母能记住别人的教训,以免魏先生的痛苦重演。 不要让孩子们鼓起勇气,在风雨中一步一步地迎接挑战,鼓励他们品味人生,不要被不法分子利用,把希望寄托在某种特别的“关系”和“交易”上。
(作者是原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信息推进中心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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