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我国古代和近代退役军人制度研究及启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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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习大总书记关于退伍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理论研究的牵引推动作用,年来退伍军人省每年由相关大学、科研机构选择一些重要课题研究研究难关,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法治日报》特别在年度课题成果中刊登了《中国古代和近代退役军人制度的研究与启发》的一部分复印件,为搞好新时期退役军人的工作提供启发参考。
一、秦至西汉
(1)全民征兵制
秦朝军人的复原图。 《中国古代军戎服饰》
战国时代,各国纷纷变法图强,多数采取全民征兵制,突破贵族兵制扩大兵源。 兵役年龄,秦从20岁到60岁,西汉从23岁到56岁。 在这个年龄段,合格的男性被投入“傅籍”、服役和兵役,服务两年,一年在当地担任“正卒”,一年在边疆担任“戍卒”或中央担任“卫士”。
(2)军人退役军人的待遇
西汉军人的复原图。 《中国古代军戎服饰》
1.兵役待遇。 一个是物资供应。 国家由士兵提供一定的物资,包括武器防具、粮食,但士兵服役时还需要准备很多物资。 比如耐寒的“便服”。 二是授予军功爵。 士卒根据杀敌数量明确爵级,非常高级的军吏根据局部杀敌总数论述了功升爵。 三是朝廷的礼遇。 卫士第一次来京师时,丞相亲自来都亭慰劳。 当卫士回到故乡的那天,朝廷也喝酒享受宴会。
2.退役,死亡士兵的待遇。 一是抚摸伤兵。 受士兵伤员,服役力量的劳动量是同级头衔者的一半,其身体素质受不了强迫劳动的,可以免除。 第二个是温柔衬衫的死。 ①给予厚葬。 不幸死于战争时,国家会提供丰富的援助。 ②优待子孙。 《汉书》:“取死子孙养羽林,官教五兵,号说羽林孤儿。 ”死人的子孙被国家收养,被教授军事技术。 ③降爵继承。 汉代军功爵大多降职继承,但公殉职者的子孙可以完全继承其父亲的子爵,如果其父亲没有子爵,就可以得到一等爵的公士。
3.军功爵对应的待遇。 秦国实行全面的军功爵制,通过“利禄官爵摆脱士兵”,鼓励军人勇敢地杀敌。 汉承秦制说:“其功臣从上成王,下为列侯,下为食邑。 ”。 秦汉时期的军功爵相应地受到了如下待遇:一是名誉地位。 从秦代到西汉初年形成了二十等军功爵。 人们头衔极重,根据《九章算术》,即使很多人合作打猎,每个人的收益也因头衔的高低而异。 据《商君书锥指》报道,在死后墓旁种植树木也与头衔等有关。 二是经济好处。 ①田宅。 从秦到西汉初期,根据军功爵的大小被授予田宅。 “商君臣境内”:“能得到甲首者,子爵一级,益田一左右,益宅九亩。 」②报酬。 由于土地合并和人口增加,汉景帝时授田改为授禄。 ③封食邑。 商鞅变法后,列侯可以封食邑,汉最初扩张为第七级子爵者可以封食邑。 ④免除兵役。 根据《两年律令》,汉初五大夫以下将担任力量役、兵役。 三是政治好处。 ①减免酷刑。 通过降爵来换取刑罚减免。 爵二级以上降级,爵一级下降但不下降的话,就停止该爵。 ②作为官员的素质。 秦时即使担任垫底的佐吏,也要有爵位。 汉代必须达到一定的爵位,才能成为统治者。 许多军官的士兵因为军功,可以退役成为官员。 军功爵的意义不仅在于鼓舞士气,还在于功绩制突破了宗法贵族制,为平民提供了军功获得子爵、改变身份的途径。
(作者:退伍军人省政策法规司“中国古代和近代退伍军人实务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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