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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革新永不止步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20阅读:

本篇文章2648字,读完约7分钟

谈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创新永远不会停止

一人原创,模仿99人

辛苦制作的文案瞬间被各公众号剽窃,

你知道原作者的愤怒和方法吗?

下箭头↓↓↓

电影作品刚上映。

盗版链接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互联网

你计算过导演演员的心理阴影面积吗?

下箭头↓↓↓

新衣服刚陈列出来

“明星同型”“爆款”瞬间刷屏。

你能体会到设计师想哭吗?

 

移动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的侵害很多,手段不断修改。

侵权价格低、维权门槛高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当今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课题。

创新,永远不会停止。

 

今天是第17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法制网特别发表独家策划,从电影作品、网购平台、照片表情包、微信公众号四个部分解读中国网络知识产权面临的现状和问题,各方人士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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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微信公众号的侵害为什么这么猖獗?

◆黄升民:(中国媒体大学广告学院教授)新媒体领域技术难度小,准入门槛低,规范制约少,灰色地带多。 复印过剩会带来高质量、原创性的复印不足,模仿会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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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威:(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新媒体侵权价格过低,最后赔偿数万、十几万元完全是杯水车薪,很难起到警告和抑制效果。

◆张爱国:(北京市网络通信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侵权价格过低,对受害者来说维权门槛太高。

 

q2微信公众号如何定义转载他人原创作品的侵权?

★王旭:(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转载范围在著作权法第22条以内的话,应该属于“合理录用行为”。

★李俊慧:(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恰当的引用”是区分合理录用和侵权的关键。 如果相对于作品引用文案宽度的占有率超过一定比例,就可以判断为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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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载复印件属于著作权法第5条的时事信息等的情况下,不应该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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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必须规定是否有第三者的过失、受害者的同意、事故等因素。 这种情况下的侵权行为可以免除侵权行为者的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的情况。

 

q3为了抑制微信公众平台的侵害应该采取那些措施吗?

◆张宝义:(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应从信息立法的角度制定法律法规,限制非法转载、模仿行为,畅通投诉渠道,确定执法机构和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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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兰芳:(腾讯企业平台法务部总经理)致力于微信一直高度重视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客户协议为法律基础,以原创声明功能和企业品牌维权平台为重要武器,电子化侵权投诉系统是保护客户权益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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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打假专家诚黎

我说:

q1网购平台侵犯知识产权的表现有那些?

第一种表现是三个方面。

1、假冒、侵犯商标权

2、山寨,外观专利侵权

3、附近的品牌名称,迷惑网民

q2非法者销售假期的新好处是什么?

手段不断整修,更加隐蔽。 例如,如下所示。

将“lv”变更为“小驴”“V卡”等,继续变更商品的关键词。

引导客户进入微信聊天、qq等私人领域,使用聊天工具进行信息的表达、销售。

q3现在假效果怎么样?

效果显着

在网上震惊,年,阿里巴巴协助警察逮捕了880名嫌疑犯。 破坏1419个临时小屋的涉案总额超过30亿元,是去年的两倍。

q4为什么假货不断?

价格低,风险低,利润高

行政处罚力低,刑事打击力度不足,缓刑多。

犯罪价格很低,不足以抑制假卖行为。

q5网购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到底难点在哪里?

因为线上线下是一体的,所以应该说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难点。

第一,制造假货的价格低,风险低,利润高。

第二,网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依然存在“知道买假货”的现象。

第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足,对销售造假者的威慑力不足。

q6具体怎么做才能让网民吃“定心丸”?

关键是多方面治疗。

作为政府,加强打击和控制的力量

作为平台,不断升级防止假冒产品的手段。

作为企业品牌的权利者,要防止伪造、普及,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企业品牌。

作为客户,不知道买假货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q1图片很容易使用,一不小心就会侵权,你对此怎么看?

★陈惠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长)如果独创性照片被拍摄,作为拍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可以未经他人许可复制,或在网络传播中采用等构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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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红霞:(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庭法官)侵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然薄弱。 侵权者认为,网络等媒体公开发表的照片,任何人都可以复制采用,网络资源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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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q2商家为了蹭热度使用明星表情包宣传产品?

张志东:(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电影法务部)对商家来说,要采用明星表情包,必须先得到明星的授权和许可,相反涉嫌侵权。

q3读者聊天时,多少采用表情包,没有侵犯权利吗?

张志东:(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电影法务部)个人采用表情包只是传达,合理善意,不编纂,得不到任何好处,在合理的录用范围内不构成侵权。

q4在网上采用图片、表情包。 你对网民有什么建议?

◆倪红霞:(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庭法官)不要招致侵权诉讼,一是在采用照片前获得授权,毕竟与数千万的赔偿相比,购买照片也是几百元。 二是使用自己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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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东:(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电影法务部律师)要想采用照片,必须尊重原始作者,不进行删改、篡改、追加,保持照片的样子。 进行恶意删除、撰改是明显的侵权,也是不尊重著作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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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表情包配合复印件时,不要制作有损人格尊严的复印件。 鄙视效果形成后,就会侵犯人格权。

 

 

 

我是京师律师事务所电影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张志东

我说: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最近遇到了盗版侵害问题,其电子书、电视剧的录像被盗版了。 遭遇盗版后,百度云希望在半天内禁止3万件共享,该电视剧的版权方也向微信发送公审,微信方希望采取措施禁止盗版电子书在平台上非法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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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人民的名义》剧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打击盗版?

首先给播放盗版电视剧的网络平台寄信,要求停止播放,防止损失扩大,通报公安部门。 盗版侵权是民事行为,侵害者必须停止损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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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微信、百度云等传达平台应该用那些做法打击盗版侵害吗?

对网络平台来说,如果没有得到着作权人的授权,即使接到着作权人的通知也在广播的话,就成为共同侵害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广播平台接到通知后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停止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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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版权保护部门如何更有效地打击电子书、影视剧盗版?

版权保护部门要降低维权价格,提高惩罚力,提高侵权价格,防止侵权人不希望侵权,不怕侵权。 例如,采取取消网络准入行政许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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