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调查:多部门查处的违建房为何“从一层建到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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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调查的违章建筑为什么是“从一楼建设到三楼”
——广西北流市农村住宅建设违规调查
最近,一位群众向中国青年报社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红儒的哥哥违反户籍转移,不批准建设占地超过1亩的三楼四合院别墅。 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砖建筑被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立案,被命令停止建设,但即使违反建筑也从村子里逃出来,据说“从一楼建到三楼”。
近年来,农村地区“两差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简称)的建筑频率现在“两差异”的整治法不严格,成为大众投诉较多的焦点问题,各地也与“两差异”的乱象相比较,采取了专业的整治行动。 据报道,9月1日,广西北流市组织联合执法队在塘岸镇长塘村15组展开了打击“两违”的大行动,拆除共计20名连续违法建筑师,占地3950平方米。
大众通报的这个非法建筑问题是真的吗? 这个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为什么可以一边被检举一边继续建设? 带着各种疑问,中青报中青网络记者去当地进行了调查。
没有证明书盖房子被罚款,但“从一楼建到三楼”
8月14日,记者来到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道坡组的祖母岭,沿着小路走,三楼四合院大楼面对面站着。 这栋楼的外墙还没有粉刷,但是室内已经装修好了,大楼很精致,门口的三级楼梯上安装了罗马柱红古铜的大门,主楼的屋顶上复盖着蓝色的琉璃瓦。
记者和从楼里出来的男人说话时,他知道他是陈红儒的哥哥陈雄春。 他说房子建成后,现在蟠龙村村民刘武黎的兄弟和两个家人住在这里。 陈雄春承认,去年,他因无证建房,被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罚款,但至今这栋楼还没有补充证书。
关于弟弟陈红儒,陈雄春说:“有时有空的话可以来我这里玩。” 道坂组组长刘清波说,陈红儒经常来喝茶,“(和他)也变得亲近了”。
陈红儒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说:“我去喝茶。 周末有时去,但我不住在上面。 ”。
年5月,未办理任何证件的这所房子建成一楼时,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违法建筑整体建设工程成本的5%,对陈雄春、刘武黎处以罚款15876.6元,命令停止建设。 但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阻止他们继续盖房子。 几个月后,这三楼四合院大楼主体完成了。
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为什么是定居道坂组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房屋建设的集体用地,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就不能具有本村宅基地的录用资格。 据通报,这所房子所在的土地原来是蟠龙村道坂组的村民刘武黎、刘松等人的。 陈雄春的户口迁到没有血缘关系的刘武黎的名义后不久,陈雄春等人开始在当地盖大楼。
据记者介绍,陈雄春的户籍登记卡显示,他于去年6月22日为投资者,从广西北流市白马镇根垌村功界集团081号迁移到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道坡集团30号,成为刘武黎家的一员。 但是,“与户主或户主的关系”栏中填写了非亲属。
8月14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来到办理这个户籍转移手续的北流市塘岸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如果不是直系亲属,结婚后才能把户口从一个村子转移到另一个村子。 记者出示了陈雄春作为“投资入户”进行户籍转移的户籍登记卡的复印件,称该民警不能这样进行户籍转移。
记者在北流市公安局户政科咨询时,职工从电脑文件中了解到陈雄春当年进行户籍转移时,提交了一套互相认识刘武黎和亲属的申请书、租赁合同等资料。
记者在天眼检查等平台上进行了查询,陈雄春没有发现公司和个体经营者在北流注册。 记者问陈雄春在蟠龙村道坂组做什么生意,他本来在附近的陶瓷厂做了几年,但他回答说现在疫情因为新冠引起的肺炎,无法做生意。
律师万渑焱说,根据我国法律政策,“投资入户”是进入城市(通常是大城市)而不是农村。 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直接登记为居民,但“投资入户”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享受宅基地分配。 “‘投资入户’至少是横跨市县的户籍转移,不存在本县内的‘投资入户’的理由”。
记者从道坂组组长刘清波那里得知陈雄春和刘武黎没有血缘关系。 刘武黎的堂兄刘清贵在广东做生意时认识了陈雄春,说:“认识了这位亲戚。”
这个说法被刘清贵确认了,他表示自己和陈雄春现在住在这栋楼里。 “我和他以前在广东做生意的时候是很好的朋友。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他帮助了我,就像亲兄弟一样。 》刘清贵说,两个人多年生意积累的钱,每人一半筹集了150万元,建造了这个占地面积达到667平方米的三层住宅。 “我现在没有做证据的钱,没有支付罚款,也没有装修的钱。
根据北流当地的风俗,亲兄弟长大后总是分开盖住宅,像陈雄春那样和朋友一起盖住宅是“特别”的。
违反建筑物所占的地块“农转用”
“由于特别的关系,这栋楼在建设中尽管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但没有一个部门和机构停止建设。 ”报案人说,他写了好几封指控信寄给了相关部门,但没有以下情况。
8月28日,记者来到塘岸镇国土规则建设环境保护监狱站,副站长梁宇在他们以前巡逻时发现蟠龙村道坡组刘武黎、陈雄春的非法住宅建设情况,至今仍无住宅用地采用证,住宅建设所占土地原有土地类为园区(农业用地
塘岸町国土规则建设环境保护安监站分管“两者不同”的站长谭远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刘武黎、陈雄春发现非法盖房子的问题后,按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
为什么立案调查后,他们没有停止违反建设呢? 不能管理吗?
“并不是不能管理。 我们用法律按停止通知书予以制止,也向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报告了。 我们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责任。 谭远宁回答说,他们应该起草,需要交给法院,有时不仅是制,还会发生更多的事情。
在北流市自然资源局,记者采访了分管塘岸镇管区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欧祖春,去年11月谭远宁对刘武黎、陈雄春的违规行为确实发生了事件,今年7月接到通报,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为两名违法建筑者制作了笔录
关于起草后为什么没有跟进相关的执法工作,欧祖春说:“这是今年疫情发生后接手的城市,事实上,起草在我分担之前的期间,是空白区。” 据调查,去年12月,北流市人民政府在这个地方通过了农转用(农业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准。
“但是刘武黎、陈雄春等人在批准前就开始建设了。 ”记者说。
“是的,是的。 他的这种行为,如果继续的话应该交给法院,但在案件过程中被批准,我也认为是按计划进行的,所以应该没收。 (土地管理法)新法和旧法交接,在处理案件前不符合计划,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符合计划,但这种状况无法掌握,(如何解决)我们还在讨论中。 ”欧祖春说。
只立案罚款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是不是意味着“批准代替处罚”?
据通报者透露,去年5月10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因立案违反刘武黎、陈雄春等建设行为而罚款,但之后没有采取任何停止建设的强制措施,实际上已罚款,因此没有人听说违法建筑,因此更充分
对此,陈红儒说,在北流农村地区,出于政策原因,很多农民建房后办理手续,或者罚款。 他说。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在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的书面答复中表示,该局执法人员在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道坂组巡逻时,修建刘武黎和陈雄春砖瓦建筑,命令现场停止,发送《调查通知书》,为他们提供相关标准建设手续
违反建筑物的行为为什么受惩罚不止?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因市政府打击“两不同”的专业巡逻、教育、制止、打击等人员不足,当事人受到处罚后,利用巡逻时间的空隙和员工下班的间隙进行抢劫,相关后续员工依然很强
据通报者透露,作为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两违”管理的负责人,陈红儒亲自参与刘武黎、陈雄春等非法行为的立案检查,并签署同意了此案的事件审查表分管指导意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吴立传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该避免。
调查哥哥的违反建设行为,陈红儒有违反程序的嫌疑吗? 对此,陈红儒解释说,他不是具体的办事员,不参与事务。
“签字的时候你应该知道你哥哥参与了这座违法建筑。 作为城管监督局的负责人,不应该说服你哥哥不知道违反法律,中止建设吗? ”记者说。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不公平,其实很多事情我不知道,有时也不知道。 因为“两违”(治理)了这个,所以有消除不正当行为得罪某人的可能性。 ”陈红儒说,违章建房是哥哥陈雄春的个人行为。 他的五个兄弟已经分手了。 “两个家族之间的事也不太容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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