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为经济优质快速发展提供比较有效法治保障
本篇文章3557字,读完约9分钟
核心阅读
民法确定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各种制经济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受法律平等保护,是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制度前
民法典通过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因素基于市场规律、市场价格、市场竞争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效率优化。
民法典积极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致力于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迅速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充满活力和规范的秩序。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优质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快速发展前景良好,而且快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实现优质快速发展还有很多短板弱点。 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编纂民法,是弥补经济优质快速发展制度短板的重要措施。 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根本、稳定期待、长期的基础法律,可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提供更系统、更成熟的定型法律规则。 民法典确立的调整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为我国经济的优质快速发展提供了比较有效的法治保障。 习大总书记强调:“实施民法典是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快速发展的制度基础将进一步巩固,实现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调动市场主体的活力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是以良法善治为基础的。 民法典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民法典确定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在产权、合同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使民事活动更适应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需要。
市场主体平等是价格机制逐个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只要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自由交易,生成比较有效的价格信号,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民法典确定了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基本大体,各种制经济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受法律平等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另外,民法典还丰富了我国民事主体的类型。 民法典将不法分子组织创立为自然人、法人以外的民事主体,赋予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无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资格。 民法典的完全法人制度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三种类型。 其中,营利法人包括企业和其他司法人员等,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大众自治组织法人。 这个分类强调公司等营利法人的营利属性,扩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范围,有助于各行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释放经济快速发展的潜力。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保护产权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市场主体产权得到比较有效的保护,是谋求快速发展的动力。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受法律平等保护,赋予民事主体越来越多种类的财产权,市场交易对象丰富,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 民法确认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所有权、其他投资性权利等。 其中,物权是比较普遍和常见的财产权。 民法典物权篇把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详细规定物权的种类、文案、行使方法和保护手段,根据登记等物权公示制度降低包括新闻检索价格在内的交易价格,提高交易效率。 民法典把益物权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采购权、宅基地采购权、居住权、地役权,这种制度设计对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稳定权利人的期望,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采用具有重要作用。 另外,民法典充分反映了推进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质量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民法典规定的知识产权的对象范围更广,涵盖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的布局设计、植物新品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对象,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动
促进生产的因素配置得比较有效
平等采用生产要素是完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良好的规则可以促使平等采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民法典对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催化剂”作用,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将要素配置基于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数据资源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与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一起融入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提高社会生产力具有重要价值。 今年发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完整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的意见》要求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围,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民法典将技术创新出现的新生产要素立即纳入市场经济法律制度,首次以法典的形式规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为产权对象,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 这为促进数据要素的交易和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奠定了规则基础。
在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方面,民法典也有很多创新之处。 例如,执行中央农村土地“三权分立”的顶层设计,民法典丰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主依法租赁、入股或以其他方式向他人转移土地经营权市场 为了扩大担保物权的类型和担保物的范围,民法以兜底形式规定抵押财产的范围,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中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可以抵押。 这些规定对越来越多的生产要素可以设立抵押权,进一步拓宽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激活市场活动,激励市场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生产要素的完全利用,民法典完善了市场交易制度,建立了一些新的交易机制。 例如,民法典合同根据完全合同法典型合同规则的设计和风险配置,追加一些典型合同,如保证合同、保理合同、不动产服务合同、合作合同等,为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供更明确的交易规则。 民法典扩展了合同签订方法。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也可以采用要约、承诺以前传达的方法。 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包括新的数字化合同方法。 这为交易正常进行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民法典也包含交易习性,允许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交易习性。 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区域自治和区域交易习性的迅速发展,要素配置过程更符合区域特征和特定市场的特殊诉求,推动了市场活力的进一步解放。
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比较有效的运行离不开稳定的秩序。 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可以为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公平迅速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充满活力,规范有序。 稳定市场经济秩序需要保护市场主体的民事权益,同时促进合同的履行,保障交易安全。 对此,民法典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
全面保护合法的民事权益。 民法典在各方面保护民事权益。 这各方面不仅体现在人身权利、财产权等通常民事权利的充分保障上,还体现在对一些特定侵权行为责任的详细规定上。 例如,规定利用网络侵害别人的民事权益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对网络时代的侵权行为作出比较的应对。 为了保护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促进社会整体智慧和力量向创新的凝聚,民法典对侵犯知识产权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民法典对民事权益的全面保护,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对自身权益保障的信心,使市场主体安心投资经营,为经济的快速发展积累力量。
振作诚信信守诺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 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公司家的重要素质,也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价值取向。 只有合同普遍履行,才能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民法典的合同篇进一步完善违约责任制度,整合不支付、延期支付、部分支付等违约形式,允许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主张违约责任,促进合法比较有效的合同履行。 这培养和弘扬市场主体“遵守承诺,追究违约”的契约精神,强化不可失去信用、不可失去信用的规则意识,形成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在整个社会中树立诚信观念
根据维护交易安全的民法典,民事主体必须从事民事活动,自主地大致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结束民事法律关系,确立交易自由、经营自由等多种市场经济展开的条件。 另外,民法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对民事主体的交易自由施加适当的限制,维持社会公共秩序,防止交易自由的滥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的迅速发展。 民法典设立代理制度,方便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促进市场交易。 民法典合同篇规定了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19种典型合同,提供了详细、信任、安全的交易规则。 当事人对相关交易条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合理配置双方的权利义务,比较有效地避免常见交易风险的规则,节约交易价格,在维持交易安全的同时活跃市场交易。
(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
标题:热点:为经济优质快速发展提供比较有效法治保障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118/28071.html
上一篇:热点:防性侵法治宣讲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