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湖南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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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信记者周斌于11月26日从湖南省扫荡处理和怀化市委彻底查明了在扫荡专业斗争中深入挖掘的历史积案新晃“操场埋死事件”(邓世平被杀事件),杜少平及其伙伴罗光忠被依法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 与此案有关的黄炳松等19名公务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名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杜少平涉恶犯罪组织13名成员依法被逮捕公诉。
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专业斗争中,没收了杜少平涉恶犯罪组织,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 5月,怀化市公安局检查了中央扫荡第16监察组提出的邓世平被杀事件的线索,发现杜少平与此事件非常相关。 深入搜查的结果是,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识别,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人体遗体,通过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体。
新晃“操场埋葬尸体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全国扫荡处理以此事件为要点的知事处理事件。 湖南省委高度重视,依法迅速处理案件,要求相关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络”调查到底,决不姑息。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了专门警署,彻底调查了新晃的“操场埋死事件”、杜少平涉恶犯罪组织事件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一、新晃“操场埋葬尸体事件”的调查状况
据调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非法手段,违规建设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邀请罗光忠等人进行管理。 在工程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与罗光忠合作杀害邓世平,将尸体埋在新晃一中操场的土坑里。 事件发生后,时任新晃一中学校长黄炳松(杜少平叔叔)为了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经常委托相关公务员,撤回,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等人接受委托,妨碍事件调查,产生误解 杜少平,罗光忠来案后,不能供认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 现在,两人平均依法被逮捕,以故意杀人的嫌疑被公诉。
二、新晃“操场埋葬尸体事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的调查状况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合作,深入解决新晃“操场埋死事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19名失职贪污公务员认真解决。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书记、校长(退休)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埋葬在操场后,与杨军等人合作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共犯)。 给予党籍开除处分,取消退休待遇,以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和委托,利用职务便利,妨碍、误解、阻碍事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徇私情。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事件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遵从黄炳松的指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舞弊(共犯)。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官正科级调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是邓世平被杀事件的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副局长杨学文(退休)在处理邓世平被杀案件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 给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等处分,以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官事件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务委员、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书记, 时任怀化市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处理邓世平被杀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分别是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 另外,杨清林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将立案搜查移送公安机关。
三、杜少平涉恶犯罪组织调查情况
据调查,从2008年开始,杜少平召集姚才林、杨松、杨华、江少军等,在新晃县晃州镇、扶罗镇等非法借贷,暴力催债,非法介入民间纠纷,共同故意牺牲,非法拘禁、集体暴行、强制取缔 这个邪恶犯罪组织的13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和公诉了。
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关情况将立即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扫荡处理,怀化市委表示,将继续推进扫荡专业斗争,无论是陈年旧案还是新案,无论是“保护伞”“关系网络”,都将深入调查,依法认真公正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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