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法制网评:保护司法者权益 勿以恶小而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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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络特约评论家刘勋
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要求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与近年来常见的侵犯法官、检察官及近亲属人身安全相比,两项修正案均加强了对法官、检察官及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体不得向法官、检察官及近亲属报复。
法律、检察官法的修改,实际上是近年来司法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常态化、司法改革的综合工程,表明法官、检察官正在实现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 对于这次修改,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关注该条款。 以法官为例,近年来,许多当事人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不满,发生了直接伤害和杀害法官的坏事,其他侮辱、辱骂、威胁、骚扰法官的案件更不胜枚举。
伤害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权益,不仅是个人的悲伤,还是司法权威的削弱和伤害,长期面对案件当事人的威胁和伤害,谈论司法职业的尊严感? 想想司法人员如果连自己的合法权益、职业尊严都不能保障,为什么能坦率地主持正义,保护别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个问题,年7月运营国家发行《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其中干扰司法活动,对威胁、报复、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不予依法严惩 该规定还确定,如果威胁、骚扰、跟踪、攻击辱骂、破坏财物、以其他方式妨碍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应当报警后迅速报警,比较有效地制止
在这次法律、检察官法修改之前,显然没有足够的保护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相关政策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依然面临着保障无力、预防不足的状况,我们面临着司法人员的各种权益保障梅 伤害已经发生的司法人员的悲剧可以证明伤害不是没有征兆的,而是从“小恶”慢慢进化而来的。 例如,司法人员遇到电话辱骂威胁和恶意通报,次数少,频率不高的情况下,有些领导人为了屏住呼吸而选择“忍耐”,无痛地批评教育,依法追究,严惩后,报复越来越多。 一次忍耐,一次轻松,其实等于一次纵容,一次放任,长期对“小恶”实行绥靖政策,必然会招致更大的灾难。
因此,保护司法人员的人身权益必须防止微型杜斯,建立专业独立的投诉解决机构,可以对无视任何“小恶”、放任不管的领导干部认真追究责任。 特别是在解决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的坏事时,调查相关领导干部的防止微信责任,从制度层面、舆论层面打破任何幸运心理和麻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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