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资源配置需符合平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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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学宾
重视孩子的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家庭来说,父母希望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对国家来说,重视教育也是政府不可避免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教育资源客观上总是稀缺的,个人重视教育和国家教育资源配置产生矛盾,产生教育平等的问题。
认真对待教育平等,我们需要探索平等的意义。 因为平等概念可以得到不同的教育措施。 最常见的情况之一是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 这两种不同的平等理解产生了对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同要求。 除此之外,有越来越多的对平等的理解,当然也扩展到对教育平等的不同认识,人们的许多争吵可能来自于对平等的不同理解。
认真对待教育平等需要把目光投向国家和政府。 从个人配置资源的角度来看,富人可以把越来越多的资源集中在孩子的教育上。 因此,向私立学校收取高学费的依然是法律家,周瑜只能说打黄盖。 但是公立学校作为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公民的资源配置必须满足基本平等的要求。 因为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来自纳税人。 因为政府本身也有平等对待每个人的政治义务。 我们不能改变孩子的出身、地区和贫富选择,但公立教育必须纠正由此产生的不平等。 这也是教育平等争论的重要方向。
认真对待教育平等需要教育公共政策充分的论证。 我们对实现平等有两种理解。 一个是“同等对待同样的情况”,另一个是“不同的情况不同”。 这两种理解可以看作是一体的两面,核心是明确相同或不同的标准。 例如,如果我们的标准是人本身,那么贫富、地区、身份就不是应该区别对待的理由。 因为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孩子应该同等对待,附近的入学政策似乎不符合那么平等的要求。 但是,如果改变标准,结果可能会不同。 选择哪个标准需要充分的论证? 因为这关系到所有公民教育权利的实现。 否则,不负责任的公共政策可能会侵犯教育平等的实现。
( 8月29日检察日报07版《认真对待教育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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