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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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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舸

最近,《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制定2035年远景目标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全文发表,其中关于人口政策的复印件备受关注。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根据《建议》,制定人口长期快速发展战术,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迅速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制度,降低生育、抚育、教育价格,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快速发展 只有70余个字,折射出“十四五”时期人口政策的重要变化,这种变化集中体现在包容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均衡性这几个关键词上。 特别是“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表现,应该首次提出。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包容性”是社会主体可以包含客体的特征,一般是指社会某一方面的多元化、和谐共存的状态。 所谓“提高生育政策的包容性”,首先是把生育权利还给家庭和女性,缓和生育限制,处理“想活下去”的问题,在政策层面上消除对多生、早熟等行为的歧视,优化制度设计,包括各种生育状态。 这不仅是维护妇女和家庭的生育权,而且是保障孩子的生命权和生存权。 除此之外,建立生殖包容性的制度环境。 目前,必须尽快逐一整理不适当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公共政策对生育的更广泛包容性。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全面性”意味着人口政策不仅是生育的一环,还支持育儿、养育、教育等全生命周期。 根据不同机构的调查结果,抚养价格、母亲职业选择、学前照顾等是家庭生育决定的首要考虑因素,人口政策是婚姻假期、生育津贴、劳动权益保障、托儿所照顾、儿童教育等多阶段,从各方面支持家庭生育和儿童成长,“出生 我们知道欧洲是世界上出生率最低的地区之一,欧盟各国的“家庭友好”政策体系对推动该地区出生率的恢复起着很大的作用。 我国家庭福利制度建设才刚刚起步,需要设计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家庭生育意愿。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人口政策要积极,这是人口规律的决定,也是我国多年人口政策经验的总结。 “十四五”时期的“人口长时间快速发展战术”,不仅要着眼于20年、30年,而且要着眼于50年至100年的视野。 人口变化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过程,基本期的一个指标发生变动,半个世纪后的另一个指标发生变化。 从结构变动方面来说,中国20世纪60年代的生育高峰直接加速了“十四五”时期的老龄化进程。 本期出生性别比高的现象,会在20年、30年后引起结婚的压迫问题。 这意味着人口政策调整的效果经常是经过世代和世代才出现的,必须从战术高度用长期的视点来看。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人口迅速发展的“均衡性”必须在人口自身的规模、结构、分布、素质等因素之间相互协调,而且在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外部因素之间也相互一致。 “十三五”时期,我国已经提出了“人口均衡快速发展”的政策目标,“十四五”时期将更加强调“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要求。 人口素质既包括体力健康素质、智能科学教育素质也包括精神文明素质。 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30年)》已经把普及健康知识、提倡健康生活、优化医疗服务和促进健康环境等行动纳入重要社会快速发展目标,在老龄化的背景下,健康中国行动以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为核心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目前,中国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上也处于优质快速发展的难关期,人口转换后劳动力供给下降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需要在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上对抗和弥补。 新的科技革命带来了国际竞争结构的重新清洗,未来综合国力的竞争也是知识型人才的竞争,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保证。

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标题:普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1/0101/2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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