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高价采购既要合规更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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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佩
最近,吉林长春公安局的警察队伍购买单价36.78万元的警察用摩托车的公告成为了话题。 该小组推进所的负责人回答说,该公告于2018年发表,购买进口哈雷摩托车经过了正规的手续和程序,但不清楚这些摩托车是否有特别的用途。
手续流程顺利,购买昂贵的摩托车合理吗?
不可否认,高级摩托车比其他一般款式性能要好一点,但为了避免中国不现实,高配比低,也必须考虑性价比。 在公众眼里,警察开摩托车在日常巡逻中很常见。 如果没有特别的用途,国产的、低配的可以满足诉求。 不需要追求进口的、天花板配置的东西。
当然,如果警察部队能明确购买高级哈雷摩托车作为公务车的必要性,例如警卫和通缉等特殊用途,也许就能消除人们的担忧。 但是,我现在支持他。 公众只能从日常的外表推测。 日常巡逻开着这样昂贵的摩托车,确实很酷,很刮风,但是东西不够用。 反而会变成另一个浪费。
他强调说“购买经过了正规的手续和程序”,仅仅证明购买没有违反就不能接受,怀疑购买钻了制度的空子。 使用财政资金购买高价摩托车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足够慎重,经得起重新审视吗? 在现在措辞不详细的情况下,人们难免会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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