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遏制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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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鹏
在网上预订酒店,买机票,同一酒店房型,根据客户的不同价格不同。 阅览同样的机票几分钟后涨价,被称为大数据“杀熟”的问题很严重。 从今年10月1日开始,《网上旅行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禁止在网上旅行领域利用大数据的“杀熟”行为。 今后如果客户遇到同样的情况,有法律。
无论是以前传下来的网上经济,还是网络时代的网上经济,价格公开透明性始终是基本的市场基准。 在线旅行者滥用大数据观察等技术手段,根据旅行者的支出记录、旅行偏好等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不仅违反商业可靠性,而且降低了顾客对平台的粘性,是违法行为。 只有依法抑制大数据“杀熟”行为、质量好、服务好的旅游产品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市场空间。
明令禁止还必须大力执行。 如何明确定义大数据的“杀熟”? 怎么畅通投诉渠道?? 如何管理商家滥用技术手段的行为……这一系列问题仍然需要相关部门继续探索,收紧制度笼子,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旅行服务。
标题:普法:遏制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9/20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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