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当好公共好处“守护人”
本篇文章1214字,读完约3分钟
叶日者
前几天,全国首次因穿山甲死亡引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将公益诉讼重新纳入一般公众视野。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越来越发挥着维护社会公共好处的作用。
公共问题人人都关心。 年中央深改组第十二届会议审议通过试点方案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逐渐完善,发挥着社会公共的好处“守护者”的作用。 年,全国检察机关处理了公益诉讼案件11万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0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万余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行业的突出问题备受关注。 从检察机关正式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开始,到在最高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厅,地方检察机关比较公共问题及时发展为止,该制度之所以能迅速发挥效果,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由检察机关代替
与以前传达的诉讼相比,公益诉讼更强调公共的好处,以公众最关心的议题为目标。 从去年最高检察院发表的检察公益诉讼的10个典型例子来看,“骚扰电话”的完善、虚假医药广告的完善、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的完善、第三者信息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等,检察公益诉讼聚焦于社会管理的最前线,是人民最 用公益诉讼的方法介入公众议题,不仅撬开了问题的处理,还展示了与社会的互动,收集了法治公约数。
习大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美好的生活需求与日俱增,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与日俱增。 建设“美丽的中国”、“健康的中国”、“法治中国”,法治力的守护是必不可少的。 检察公益诉讼就是这样的力量。 为了保护舌尖安全,深圳对“学校食品安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业监督检查活动。 为了使长江这条亲河永远生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六省区市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合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的独特作用 这些实践充分表明,人民呼吁,我有相应的员工态度。
作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没有现成的制度和理论模式。 实践表明,这种探索不仅有益,而且是完整的。 在具体情况下,对相关部门来说检察监督是为了共同推进问题处理。 实践说明,从“不理解”到“欢迎”,支持的力量在扩大。 以稳妥、谨慎、积极的态度探索扩大公益诉讼范围,在平衡的迅速发展中不断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公共利益“守护者”功能,可以切实地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转变为社会管理效能。
在起诉前能达到维持公益的目的,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最佳状态。 一次诉讼可以推动越来越多的事业改善,制度杠杆作用会进一步扩大。 而且,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依然需要在完全中推进。 例如关于公益诉讼范围的定义,在提出投诉前检察提案后,关于如何测定、检查检察提案机关的整改成果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细化。 通过进一步整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将有助于法治中国的砂轮前进。
标题:普法:当好公共好处“守护人”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7/19873.html
下一篇:普法: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