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法治是乡村善治的根本保障
本篇文章1079字,读完约3分钟
秦平
最近,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行了《关于加强和改善乡村管理的指导意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执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从而引起了各种农村管理的课题。 比如,青壮年离开家乡,社会治安问题难以解决。 基层组织分散,村里的“两委员会”黑化现象变得明显。 社会风气恶化,结婚恶习复活。 思想价值体系混乱,封建迷信盛行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管理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农村振兴战术,确定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管理系统作为农村振兴的重要拷贝。 习大总书记强调必须巩固乡村管理的基础。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意见正式发表了。 意见的发表体现了中央推进农村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强决心和有力措施。 提出了“通过自治增加活力,通过法治大力保障,通过德治提高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管理体系”的意见。 在乡村管理战术中,法治起着根本和保障的作用,毫无疑问法治是乡村管理的必由之路。
自治是乡村管理的基本方法。 提出了“增强村民自治组织的能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的意见。 1998年,中国颁布了村委会组织法。 该法为保障农村村民自治,迅速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法治保障,是农村自治的法律依据。 经常使用这项法律有利于保障农村自治在民主法治道路上依法推进,有利于依法规范村级组织的工作和政务工作。
德治是乡村管理的重要目标和手段。 提出了“崇德的善发、帮助危险经济的困难、帮助弱助残等,自古以来美德就流传下来,培育朴素的民风”的意见。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心灵的法律。 法律和道德两者是内在统一的,法律比较有效的实施依赖于道德支持,道德实践也离不开法律的制约。 推进乡村德治不仅要吸引村民尊重法法律法律的用法,还要通过典型的实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为德治护航法治。
防止农村基层组织黑化是意见的突出要点。 他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受到刑事处罚,将村霸、黑涉恶、邪教等问题的人从村干部队伍中坚决排除。” 不久,有点地方村霸、恶德、黑恶势力左右基础选举,借机混入村子“两委”,侵占村民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推进乡村管理需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在法治上消除乡村“毒瘤”。
法者,治边也。 乡村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是法治化,法治是乡村善治的根本保障,只有法治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遍布所有美丽富裕的乡村。
标题:普法:法治是乡村善治的根本保障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7/19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