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孙小果保护伞案宣判,打伞破网绝不姑息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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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家
12月15日,对孙小果事件的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事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19名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因职务犯罪分别被判处2至20年徒刑。 判决响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阐明了司法正义。
坊间称之为“昆明恶霸”的孙小果于1997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实际服刑12年5个月后获释。 出狱后孙小果不悔改,再次参与黑社会犯罪,在黑社会专门斗争中成为全国黑社会和大重要事件监察组的挂牌事件。 孙小果的经验有很多异常之处,异常的话就有妖。 在这一切糟糕、奇怪、荒诞的背后,人们不得不追问什么。
每个黑恶势力背后都有“保护伞”,孙小果事件当然也不例外。 孙小果从“逃离死亡”到减刑出狱、再犯罪,“保护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要严厉调查孙小果事件,就必须深入调查其背后的“保护伞”。
司法机关对与孙小果事件有关的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的职务犯罪一审判决,表示了决不缓和扫黑造成的“伞破网”,决不能控制的确定态度。 扫黑的关键是“伞破网”,中央关于扫黑专业斗争的通知指出:“优先处理、发现在扫黑专业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的线索,一起调查,无论与谁有关,都必须调查到最后,决不姑息。” 特别斗争展开以来,相关部门的“伞破网”力量不断壮大,为破案攻防,用“伞破网”断根,用“财断血”形成了断后的强大攻势。 19名涉孙小果事件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的一审判决,是扫黑专业斗争的重大战果,也是深入扫黑恶行严厉调查“保护伞”的证明。
司法机关对孙小果“保护伞”事件的一审判决,体现了依法审判的大体情况。 案件审理总是依法程序进行,公诉机关出示指控犯罪的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量证明,辩护双方个别发表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然后,案件审判公开,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大众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判决。
司法机关对孙小果“保护伞”事件的一审判决,司法机关积极响应社会关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孙小果事件是媒体和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人民群众通过媒体全面清查事件,表达了严惩背后的“保护伞”的强烈愿望。 司法机关从支持孙小果再审判决的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到支持孙小果在监狱服刑期间违法减刑的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以及孙小果出狱后拘泥于黑犯罪私情提供帮助的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逐一进行审理。
综合最近关于孙小果事件的新闻,可以看出孙小果涉黑事件和孙小果“保护伞”事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孙小果将于1997年开庭审查犯罪案件,择期作出判决。 三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恢复了事实真相,推动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习大总书记多次强调:“让人民群众对每一个司法事件都感到公平正义。” 孙小果事件的调查与审理是这句话的解释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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