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持之以恒革除不文明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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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平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从6月1日开始实施,确定提倡九种行业文明行为,重点管理六种行业文明行为。 其中包括“散步狗不牵引,狗就不打扫”。 开采景区植物,折断花木,破坏草坪、树木。 伤害或违反动物等行为;在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等。 最近,据记者访问,上述不文明行为在小区、公园、动物园等地依然随处可见。
条例已经实施,但被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依然随处可见,这并不意外,毕竟法律对抗是恶习。 陋习之所以被称为陋习,是因为它有很长的时间性。 例如,在走廊里堆垃圾等,这种状况到现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几天内去除也很难。 二是因为有集体性,人们已经习以为常,无意中,比如遛狗不拉绳子,折断花木,喂动物等,很多人都在做,所以无法管理。 第三,因为禁止道路和居民区的烧纸节等顽固。 这种现象在城市已经消失了,但近年来突然退潮,越来越激烈。
从这些方面来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执行确实面临巨大的阻力和挑战。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法规的执行会打折,必须向恶习让步。 所谓的“天下总是治不好的,也有缺点的皮革。 犹大人总是不能平静,有病也应该治疗”。 既然陋习不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迅速发展方向,就要驱逐。
要消除陋习,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猛药,像解放初期一样,一夜之间妓院和烟馆就从新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去掉陌习就起到了有效的效果。 二是下缓解药,打陋习和持久战。
既然陋习具有长时间性、集体性、顽固性,我们既不能期待结束于一役,也不能期待法律包围天下。 事实上,《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的禁止性规定只存在于该法中,包括《北京市养狗管理规定》、《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规范》、中国公民文明旅行条约及侵权责任法、旅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党和国家提倡的新时期 只有协助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制度目标的一致性,才能共同包围不文明行为。
然后,综合实施政策,推进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在基础调整活动中,必须多次依法调整,不分是非,涂泥抹泥,各5
当然,打持久战离不开推进事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普遍的法律,特别是发挥司法判决的模范意义,切实树立人们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
总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是对文明陋习的持久战,只有持续多次,长期奏效,才能看到变化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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