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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人大共同重生的人大法律人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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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孟洲

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我是复校后法律系第一批本科毕业生。 经过激烈的高考竞争优胜者进入人民大学之前,本人经验丰富,1968年作为“老三期”中学毕业生,积极响应号召,前往大活跃的广阔天地湖南省国营大通湖农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1973年加入南海前哨53903部队当了四年水兵。 1977年为了参加高考从部队向益阳地区的机械厂申请复员成为车工。 1978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实现了我的大学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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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响起后,改革需要力量,国家需要人才,“文革”十年破坏了“公检法”,法律人才更是奇特。 正如孙国华教授在法律系78级迎新大会上所说:“同学们,像在战壕里等待援军到来一样,期待你们的到来! ’领导和老师们对我们班的38名同学寄予很大的希望,我们受到了特别的培养和照顾。 四年本科的学习,深感人民代表大会法学教育的优良从以前就流传下来了。 第一,特别重视对学生的法学基础理论教育。 无论是理论法学专业的老师还是各部门法学老师都强调掌握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我们最好听老师们的话,人民代表大会法律系是培养法学家的摇篮。 人大学生毕业后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理论基础扎实。 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理论,掌握研究和自学的做法。 第二,重视诱惑学生研究现实问题,理论与现实紧密相连。 当时的同学们关心或参加社会大讨论。 第三,非常重视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和写作。 在荤柔老师指导我的毕业论文中,荤老师在指导我的《我国民法如何为实现国民经济计划服务》的毕业论文时,给予了特别的关怀和指示,教授了法律科学研究的做法。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与现在的硕土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相比不太普通,但余老师的指导非常认真。 我多次被荤老师叫到家里,他厌倦向我解释合同法的原理和功能作用,结合中国经济改革解释了如何实际上可以写这个复印件,并向我采用了他自己手头的新资料。 当时我国仍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民法如何引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课题是比较新的。 这篇毕业论文的写作对我以后的影响力引起了我对经济和经济法律的有趣。 第四,特别重视学生的实习。 我们班实习了两次,都是老师带队,第一次暑假期间阴家宝老师带队去北京市各检察院实习。 时间是一个月。 第二次实习是高铭板玄老师和张枫桐老师带领团队到山东省济南市各法院实习,约50天。 当时我被安排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的经济庭院,审判长带着我做了房屋拆迁方案。 第五,课外活动丰富多彩。 学习除了同学们努力自学外,任课老师在课外对同学们进行学习指导也很多,师生交流频繁。 班里各种专业学习小组,校内各种有趣小组的活动组织得很好。 假期我们召集时间进行社会调查。 四年的学习,不仅给我们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而且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技能,铸造了人民代表大会法律人的品格和精神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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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初级阶段的经济法学

人民代表大会复校当初的法律系,需要补充新的力量。 1982年78级38名同学毕业后,刘春田、韩玉胜、贾林青等8名同学留在了学校。 我毕业前一年计划在本科担任法学院1981级班主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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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室成立之初,主要任务是编写教材。 1981年,根据中国建国以来的经济立法资料和1978年以后的改革和经济法制建设实践,潘静成、刘文华老师去凤阳县调查承包制的研究成果,然后参考苏联和日本的经济法教材,潘静成、刘文华、宋金波和康宝田四位老师做了油印的 1981年刘文华老师给我们上经济法课是采用了这门油印教材。 1983年这本油印讲义改编为铅版《经济法原理讲义》,1985年由潘静成、刘文华、宋金波和康宝田四位老师编撰,并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室编纂的《中国经济法教程》,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总结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法的理论观点,成为当时全国最受欢迎的经济法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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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潘先生和刘先生的指导下,我和吴雄大于1985年8月为中国人民大学通信学院编写了上、中、下三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原理讲义》油印本教材。 根据这个油印教材,1986年8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原理》为书名发行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铅印出版(校内用书)。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售价是1.35元。 1988年,根据经济法原理校内教材,我和吴雄大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原理》一书由国际文化出版企业出版。 这本经济法原理书是简洁系统的经济法教材,当时有很大的影响,被很多大学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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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我校开始在法学本科增设经济法专业。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法制全面建设和经济法专业教育的需要,1985年在经济法专业开设了经济法基础理论、司法、财税法、金融法、涉外经济法、环境保护法等必修课。 当时我承担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财税法和金融法的教育任务。 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教一司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主持潘静成、刘文华主持起草《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其间多次组织全国性研讨会,简化了六篇稿子。 1989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教一司审定,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作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指导文件正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法基础理论在全国的主导地位。 1988年人民代表大会开设了经济法基础理论培训班,从经济法教学大纲的角度出发,在全国各地讲授经济法基础理论,极为成功,为国家训练了大量经济法理论教学人才。 例如西北政法大学黄河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吴弘教授、郑州大学程宝山教授、天津师范大学韩志红教授和西南财经大学高晋康教授等是1988年经济法基础理论培训班。 1987年,由我编撰,刘文华先生审定,出版校内用书《财政金融法教育大纲》,成为全国高校第一个《财政金融法教育大纲》,其影响很深。 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室的人员不多,但开设的课程非常全面,经济法基础理论和部门经济法理论都在全国的领导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法学的领导地位是从中国经济法学迅速发展的初期阶段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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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法快速发展前景的思考与展望

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法教室现有的人员非常精锐。 博士课程的学生指导者在全教室教师中所占的比例是全国高中最高的,现在总共12名教师中有7名博导,平均每年招收经济法学博士的研究生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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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法教室的教育和科研实力一直在全国领先。 以刘文华、宋金波先生为代表的老一代经济法学家史国际春、徐孟洲、吴雄大、王欣新、朱大旗、刘俊海、王宗玉、张世民为中坚力量,孟雁北、宋彪、杨东、姚海放、徐阳光为新秀的科研团队已经形成,继续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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