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敬畏经典——《法治理想国》序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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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若涛
精读柏拉图《法律篇》等经典著作,是第一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以来一直持续的“规定动作”。 这项教育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古典阅读提高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培养其问题意识,找到处理问题的途径。
2009年暑假,我一个人呆在学校,西南政法大学历届博士研究生逐字阅读和校对了柏拉图《法律篇》课程的实录。 那时,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年来师生共同精读柏拉图《法律篇》的场景,仿佛再次经历了又长又细的对话式“法哲学远征”。 每次上课,无论是精读《法律篇》的哪一章,只要雅典来客、克莱尼亚斯、麦基鲁斯的对话开始,这门课就会展现出认真的“精读气氛”。
在这几年持续的古典精读课中,兄弟姐妹、弟妹们不断地接近、发现、探索,追究着哪些横跨古今中西之间的法哲学古典论题。 如果一定要概括这样的“精读气氛”,我想恰当的表现方法可能是“害怕古典”。
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经典著作阅读”课程,一直在教师配置方面进行研究,领导小组几乎聚集了西做法哲学、古典学等行业非常建立的老中青三代学者。 在他们的诱惑下,2004级以来,兄弟(如王恒)、师姐(如苏婉儿)已在柏拉图研究行业周密耕耘,为国内该行业的研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师姐们的榜样逐渐确立了古典精读的“标准”,来到我们这里,逐渐积累的副本产生了学术压力,不断地密切注意我们,努力把握古典的真意,这在西政法理传承下来的“古典精读以前就流传下来了。
对我们这个水平的博士研究生来说,柏拉图的《法律篇》看起来又深又近。 这是因为这部著作本身不仅像迷宫一样多而杂,而且缺乏接近柏拉图深刻思想的“做法关键”。 对我们来说,精读《法律篇》完全是一次艰苦的智慧之旅。 在柏拉图深邃繁杂的思想宫殿里,我们总是“迷茫”,总是苦于手里没有“爱丽丝丝团”。 走不出迷宫,当然听不到柏拉图的教导。 领导们的诱惑就像“爱丽丝的丝团”,像绕过一个障碍一样诱惑我们。 其中,最大的障碍不是大家总是有现代人的“预见”来理解柏拉图。 在这个出现在网友面前的教室实录中,对柏拉图研究来说,我们没有提出太有价值的学术创见,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会努力克服自己的“成见”“偏见”“不成熟的意见”
在2008~2009学年,我们一共上了18堂“法律篇”的精读课。 精读文案从第八卷一直到第十三卷。 上课前,主题发言人必须做两周的课前准备。
每次上课,全体教师都围绕精读的复印件和主题发言人的解读展开讨论,从傍晚7点到深夜11点持续。 争论的强度至今仍提醒我“心怦怦直跳”。
看了眼前很多兄弟姐妹、弟妹整理的《教室实录》,看到以前上课的样子,同学的争论,老师的提到点,都是我难忘的经历。 下课后,付子堂教授要求回到办公室继续解决学校事务,同时“护送”接近古希的文正邦教授回家。 我们弟子们被文老师包围,关掉了东山大楼会议室过道的灯,从图书馆前面经过深夜的校园把文老师送回了篮球场旁边的住宅楼下。 那时,与我们一起离开会议室的程志敏老师从沙坪水库校园回到渝北新校园。
以上是本书制作过程中点滴的回忆,这是教师和学生之间逐字逐句地在古典文案上下功夫的美好回忆。 我相信大家一定能在这个教室的实录中看到我们为了理解柏拉图的古典而付出的努力。 其实,正如领导们强调的那样,“法学古典著作阅览”课程的目的不是培养柏拉图的专家,而是通过精读训练,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术技术。 上课时,付子堂教授强调,本课程以精读“法律篇”为路径,帮助法学理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完成必要的学术训练,挖掘问题意识,提高对古典问题的理解能力。 说到这个,摆在大家面前的这个“实录”,也有很多让真正的柏拉图研究者发笑的幼稚观点,但这个“实录”忠实地记录了我们弟子们学术上的“青涩岁月”。
对我们来说,这已经很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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