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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告赢”轨道交通企业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4阅读:

本篇文章2162字,读完约5分钟

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宣告胜利”的轨道交通企业

“社会认真的人

地铁卡内的余额低于单程最高票价,因此自己被停在地铁口外,苏州大学法学院大四学生吴丽(化名)起诉了地铁企业。

一年多来,这个大学生经历了取证、起草、多次审前调解。 结果,运营者承诺重新审视门票规则。

一位网友嘲笑这个大学生花了一年半的时间,但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他说:“没有为了赔偿而提起诉讼,只希望改善不合理的地方。”

3年前,还是大学生的吴丽在苏州地铁站刷卡进站时,从检票口的大门画面上看到“余额不足。 请充值”。 当时的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拖着行李充值后重新进行了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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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她入住苏州地铁东环地铁站时,地铁卡余额7.1元,她去的网站只花了2元,但不能入住。 这次,她找到了员工,对方说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票价规则》第13条的规定,余额低于轨道交通线网的最高票价就不能进站了。 她追究这项规定的根据时,对方没有给出确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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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法律专业的学习,“比较真儿”的她认为这个“霸王条款”不合理。

为了了解其他城市地铁站的情况,她和同学登录了北京、南京等近2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网站,给大部分城市的地铁企业打了热线电话。 他们根据16个城市的地铁票规则发现,只有卡内余额低于单程最低票价时,才能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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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承认这样的规定,“我们大多数人不需要坐地铁从头到尾,其实两三块钱就够了。 ”。

她想登录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投诉,发现网站“便民问答”栏的第一个热门问题是“为什么交通卡余额在7元6元以下不能入住”。

这使她认识到投诉可能实际上没有效果。 此时的她正在上民事诉讼法课,但我意识到真正处理问题需要起诉轨道企业。

学校老师说起诉完全可能,这句话说:“我有信心提起这场诉讼。” 父母认为做这件事很有社会价值,鼓励女儿继续做好几次。 因为周围同学的热情也超出了她的想象,帮助她收集各种材料,她开玩笑说:“这源于作为法学学生挑战权威的兴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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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准备了半个月。 年10月末,吴丽来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支付了40元的诉讼费用。 等待取证、立案、诉讼费用支付、法院发票,这些书的诉讼流程成为自己经验的场面时,吴丽觉得有点“不真实”,有点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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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1月2日,吴丽接到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委托进行审查。 这时,她说“有点急躁”。

之后,她理解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委托苏州中院审理,苏州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原告起诉的侵权行为涉及许多、不特定客户的共同利益,提出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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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吴丽参加了审判前的调解。 轨交企业强调,对余额不足的乘客先充电进入重新站,比乘客先进入站后补票的风险低,舒适,这是他们用“客人风险”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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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大场面”,吴丽还是意识到了“不紧张”,对方也不是想象中的“强迫性”。 她很快反驳了对方。 “虽然算了,但没有提供数据,很多人投诉,证明大家都觉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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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没有让步。

在漫长的等待中,吴丽准备认真应诉。 她经常去老师的办公室问什么观点更站得住脚。

有网友评价说“太认真了”,笑着反问“做到什么程度才是认真的呢”。

她没有考虑过解约。 以前她认为自己工作还很犹豫,是个积极向上的人,这次受到周围这么多人的鼓励,她想磨练自己。 "我并不特别在意结果,但不要半途而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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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4日下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她终于等待了盼望已久的开庭。 这使她兴奋,紧张。 “心碎的事件,终于要处理的放松感”。

经过苏州中院庭审仪式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轨交企业修订并同步实施去年12月31日前以最低票价入住的几乎《苏州市轨道交通票价规则》第13条。 吴丽请放弃其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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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结果很满意。 因为双方都让步,最终达成了调解结果。 对我和轨道企业来说,我觉得是个好结果。 ”吴丽说。

“此案属于公益诉讼和私人利益诉讼的交叉行业。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沈军芳接受采访时说,议院认为吴丽与轨交企业的运输合同关系成立,在吴丽接受运输服务的过程中,轨交企业设定了这个规则,损害了她的权益,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提起了诉讼 因此,议院认为吴丽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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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审理本案,苏州中院对全国各大城市的交通卡(公民卡)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调查,调查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方法》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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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由苏州法院系统受理,同时可以一直继续审查,证明苏州的法治水平非常高。 对法院来说,案件从受理到审判,表现出很大的勇气。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胡亚球表示,这种纠纷往往由法院以“主体不合格”等手续理由驳回或不受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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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亚球认为,该事件不仅体现了苏州法治的进步,还为全国处理这种争端提供了样本,“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法治在具体案件解决过程中的迅速发展和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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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生活了三年多,吴丽对这个城市有感情。 “地铁是苏州的城市名片之一,轨道交通的规定反映了这里的文明程度”。

今天诉讼已经过去了,吴丽也开始恢复平静的生活。 她希望这种事能成为常态,而不是“信息”。 她也应该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最终受益的是社会。 “如果不说我是认真的人,社会可能会越来越需要认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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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超实习生王康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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