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2阅读:

本篇文章1011字,读完约3分钟

史奉楚

11月26日,广东佛山顺德区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没收不动产。 卢某点击涨价1869次后,从直接涨价的3832万元涨到2.2522亿元,比判断价格5416.4万元高出1.71亿元。 但是竞购房地产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货款。 最近顺德区法院对卢某处以罚款10万元,司法拘留15天,支付的保证金750万元不退还处罚( 12月17日《北京青年报》)。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卢某付出的代价不能说不高。 但是,如果仔细整理其具体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那就算付出这么重的代价也不公平。

随着网购的普及,很多人接触到互联网平台的拍卖规则,即没有竞购物品的情况下,保证金全部返还。 拍卖成功后反感的话,缴纳的保证金不会退还。 一部分人自然认为司法拍卖也是如此,可以不客气地涨价,竞争成功后可以随便反感。 这种认知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错误的。 如果必须进行此操作,可能会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结果,可能会面临罚款、司法拘留的惩戒。 因为司法拍卖不是普通的商业拍卖而是公权行为,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的一种方式。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众所周知,当事人胜诉后,相对败诉者负有支付义务。 在现实中,很多被执行者的财产不是容易交付的现金或容易改变的财产。 法院为了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拍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配件、车辆、家电、甚至停车场、手机号码等。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为了避免判决成为空文,法律赋予法院处分被执行人财产的权利,网络拍卖被广泛使用。 但是司法拍卖不像普通的商业拍卖那么简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几个问题的规定》,拍卖成立后购买者后悔拍摄的,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拍卖造成的费用损失支付,再拍卖 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中依次使用的拍摄后悔重新拍卖的,原买方不得参加拍卖。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应该注意的是,司法拍卖中后悔拍摄的结果并不容易到失去保证金的地步,有可能面临其他处罚。 如上所述,司法拍卖不是商业行为而是司法行为。 如果行为人在司法拍卖中恶意竞争,竞争成功后,拒绝支付余款,那么真正竞争目标物的人就会因为价格太高而放弃,最终拍照,在第二次拍卖中降低拍摄价格,最终拍卖。 这种行为显然妨碍正常司法行为,应承担10万元罚款,15日拘留的法律责任。

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兼具以前流传的电子商务便利性和娱乐性,被很多人接受。 通过这样严厉的惩罚,希望人们意识到,尽管法官脸上带着李佳琦式的微笑,司法拍卖依然认真,绝不是儿戏。

标题:普法:岂能把司法拍卖当儿戏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2/18136.html

最近更新更多